市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委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全力聚焦主责主业,以守纪律讲规矩为核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狠抓作风建设,以严厉惩治腐败案件为利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2023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守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1、县委始终坚持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主动担责“不松手”。紧紧围绕“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总体工作思路,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五做五加强”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制定了《**县委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全年重点工作分为6个方面50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牵头部门和协作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形成了从县委书记到村党支部书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责任机制。研究出台了《中共**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强化责任落实、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着力构建有责必担、有错必纠的责任体系,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今年共召开县委常委会11次,有9次研究讨论和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先后4次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部署。
2、县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不甩手”。县委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抓、经常抓,按照“既挂帅又出征”的要求,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持并签订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协调督促市纪委办案点建设,多次听取市纪委关于内设机构改革和干部配备的工作汇报,主持召开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批示督办重要信访举报11件,先后3次对42名乡镇党政正职、部门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进一步传导压力,督促任务落实。
3、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不缩手”。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抓常、抓细、抓实,年初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领域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汇报,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主动向党委(党组)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工作重点、措施办法和制度机制,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了心上、扛在了肩上、抓在了手上。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面靠实纪委监督责任
1、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把严明党的纪律,遵守《党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规**的政治责任,把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面。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过程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生产安全、生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坚决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惩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党员干部,切实捍卫**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狠抓作风建设,“四风”问题得到有效纠正。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县委“双十条”规定,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各级纪检机关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等关键时间节点,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信访核查等方式,集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狠抓机关干部慵懒散慢、迟到早退、空岗缺岗、上班期间不作为等突出问题,抽调工作人员对全县125个县直部门单位、12个乡镇、26个社区进行了明察暗访,向县(市、区)纪委移交督办明察暗访问题线索136条,正在逐条核实。截止目前,市县两级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个,处理12人,给予**政纪处分3人。县纪委先后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对检查发现违反工作纪律方面的26个问题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3、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纪律审查。一是严格纪律审查。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严惩尺度不放松,探索完善线索收集机制、着力规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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