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安排
根据《XX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XX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力度,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将***法治思想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列入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组织开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全面体现***法治思想的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和集中培训工作。二是加大“行政三法”学习力度。制定水利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计划,明确法律法规学习内容、方式及集体学习时间,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内容的学习。三是开展提升水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市水利局对以往水行政执法制度重新梳理研判,制定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13项制度,为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决策机制
1.重大行政决策情况。积极完善依法决策相关机制,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对技术难度高、影响面广的事项及其它重大工作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有效推进了我局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全年未发生因决策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2.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推行情况。按照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要求,外聘1名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行政应诉等方面提供了法律意见,为我局法治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持续加强水利法规体系建设
为切实加强河套灌区水利工程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2017年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XX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XX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为了更好的发挥地方立法促进地方社会治理的作用,实现良法善治的目的,新修订的《条例》已于2022年12月26日XX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经2023年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4月10日正式施行。结合《条例》的落实,5月份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水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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