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坚持为民初心恪守为民之责全力维护好职工群众切身利益
同志们:
A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站稳人民立场,就必须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踏上新征程,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正风肃纪反腐的获得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课题。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纠治。但也要清醒认识到,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并没有完全绝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仍然存在,甚至发生了隐形变异变种,比如“微腐败”。“微腐败”又称群众身边的腐败,主要是指基层单位中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但影响面广、破坏性大的腐败现象。“微腐败”看起来不值一提,但是其危害却不容小觑,诸多的反面典型案例表明,不少党员干部因这一问题最终滑向贪腐深渊。在**各单位,“微腐败”多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是职工群众能够看到的最直观的腐败问题。作为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精准惩治职工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清“微腐败”的存在性及危害性
相比于“远在天边”的“老虎”,职工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蚁腐”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行为虽然一般涉案金额不大,违纪违法问题情节轻微,但是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和单位的信任,表面虽“微”,实质则“腐”,日积月累可产生的后果同样不容小觑。
(一)损害干群关系。“微腐败”问题直接发生在基层单位职工身边。部分基层干部缺乏党性锻炼、特权思想严重、纪法观念淡薄,把职工、货主当成自己的“钱袋子”,比如接受业务单位私人宴请后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算贵重的物品、红白喜事收受礼金等。这些行为导致职工群众失去了对单位的信任,损坏了干群关系,与党的群众路线背道而驰。
(二)破坏党的形象。“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处于工作第一线的基层干部,既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骨干,又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层的腐败对党和国家的影响不容小觑。有的干部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职工福利等,严重破坏了党和单位在职工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单位的风气。
(三)腐蚀干部心态。“微腐败”问题对干部而言就像“温水煮青蛙”,一件件逢年过节请客吃饭、红白喜事收受礼金等看似无足轻重的小事,很多人认为这些行为只是人之常情,觉得招待、送礼是增进关系和礼尚往来的需要,甚至对“微腐败”行为听之任之。随着时间的积累,会让干部丧失警觉,自然而然放松自我管理,丧失理想信念,最终导致消沉、放纵和堕落,积小贪成大贪,由量变到质变,最终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四)影响中心工作。干部自身不正,职工不可能信服;职工不信服,思想就不稳,心气就不顺,合力聚不拢,种种不良风气滋长蔓延,引起职工对政策的不信任,增加了日常工作的落实难度。同时,上梁不正下梁歪,有的职工看到干部的行为,也会效仿,这就严重影响单位的安全、经营等工作,阻碍单位发展、创效,最终还是损害了职工群众利益。因此,对于“微腐败”要高度重视,切不可因为其“微”而任其自流。
二、提升认识,准确把握“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微腐败”问题越来越受到职工群众关注,也成为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的重点之一。严重的腐败问题往往是从不起眼的“微腐败”开始,它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量多面广,形式多样,繁衍派生能力强,与群众关系密切。近年来,**个别基层单位干部层面相继发生不少的“微腐败”案件。从执纪审查中看,基层单位中“微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密切关联的站段、车间、班组三个层面,集中在“人、财、物”三个环节。
(一)从“人”上看。“微腐败”主要发生在基层一线班组长、科室车间的班子成员和一般管理干部中,这些人员利用自己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或者贪图蝇头小利。如某段一名车间职工因身体原因想调整工作岗位,在班组长暗示下,向车间主任送了购物卡后,岗位得到了顺利调整。某段一名车间主任,打着带领车间职工“见世面”的理由,经常性地带领下属职工们出去吃饭、喝酒、唱歌,但产生的费用全部由职工支付。
(二)从“财”上看。“微腐败”主要涉及分配奖金、违规套取福利费、就餐及交通补贴,虚报加班费、差旅费,考勤考核优亲厚友,截留水电费、租赁费,婚丧喜庆收受下属礼金,提高社保扣缴基数,违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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