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
2024年以来,支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党组织功能得到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成效逐渐显现,队伍建设日趋向好。现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参考《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践,具体做到了以下四点。
(一)抓统筹落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将之与中心工作、单位日常业务融合起来,同步筹划、同步安排、同步推动,做到目标任务清、责任分工清、标准要求清。
(二)抓宣传教育。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党纪政规国法等纪法规章,教育引导所属人员强化政治意识、廉洁意识和纪法意识,端正思想品行,严守纪律法规。
(三)抓管理监督。坚持党管党员、党管干部和抓班子带队伍,严格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组织制度等禁令规定,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和班子成员管理,围绕“作风纪律”定期分析队伍建设形势,常态开展监督检查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整改问题,督导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
(四)抓纪律执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维护和执行纪律法规,结合本级党组织执纪权限,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但具备免予处分的情形,适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和责令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上报违纪违法问题,做好本级组织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后续纪律执行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定位不够准。有的对“党领导一切”“党建带队建”“两个责任”的原则要求理解把握不透彻,抓本级党组织的全面建设和领导本单位全面建设的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把到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一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位置、摆在一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的位置、摆在一级党组织班子共同责任的位置,而是将其等同于一般性工作,提不上党组织的大事要事日程,甚至以行政工作方式简单安排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事宜。
(二)履职不到位。有的抓党风廉政建设多限于开会议、学文件、提要求和签责任状,在具体研究、指导推动和检查落实上用力不够,跟踪问效的工作不到位;有的抓党风廉政建设见子打子、顾此失彼,要么抓一阵、放一阵,要么抓了这头、松了那头;有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站在单位全局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
(三)监管不严格。有的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组织制度不够经常、严实,对队伍的日常教育、情况掌握、思想疏导不及时;有的对所属人员重使用轻管理,注重工作上派任务、提要求、要成绩多,抓日常教育管理的力度相对缺乏,导致一些骨干发生意想不到的违纪违法事件;有的抹不开情面、拉不下脸面,对日常管理中队伍出现的小错、违反的小规不敢于红脸批评指正,不善于及时疏导解决,不注重坚决果断扼杀歪风,以致埋下严重违规违纪隐患;有的担心影响本单位目标考核,对违纪违规情况遮遮掩掩,导致把一般违纪问题拖成严重违法犯罪案件。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知有“误区”。有的认为自身单位小、人员少,权力也不大,与外界接触打交道又不多,没什么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可抓,可有可无;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看成是上级党委、政工部门、纪检部门或者是本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纪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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