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争做“爱岗敬业标兵”和“红旗股室”活动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各部门行政效能,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起,开展“爱岗敬业标兵”和“红旗股室”评比活动,在全系统形成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开创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评比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和机关股室(含××站和监察××大队)。
二、评比原则
评比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体现能力与态度并举、激励与约束并行。每月开展一次评比活动,每次评比“爱岗敬业标兵”9人(机关股室、××站、××大队各1人),“红旗股室”1个。
三、评比内容
对干部职工和股室均实行百分制评比。
1、“爱岗敬业标兵”的评比内容主要分为技能业绩30分、出勤执勤25分、廉洁形象25分、学习成绩10分、其它工作10分等。
2、“红旗股室”内容主要分为业务办理(30分)、工作纪律(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20分)、经济目标(10分)、信息报送(10分)、卫生安保(10分)等。
四、评比标准和方法
(一)“爱岗敬业标兵”评比标准
1、技能业绩(30分)。对干部职工专业技术能力(10分)、业务办理熟练程度(10分)、工作业绩完成量(10分)进行考量。
2、出勤执勤(25分)。对干部职工按时上下班、节假日值班、重要会议执勤和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结合指纹签到情况进行考量,无故迟到、早退1次扣5分,旷工1天扣15分,重要会议或节假日值班离岗1次扣15分。
3、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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