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奉公,欲不可纵;清廉律己,乐不可极。”这是丁达明家的《家训三则》其中一则里的内容,也是长辈对他的谆谆教诲,更是他从小到大一直坚持的原则。
25岁的丁达明是洪江市烟草专卖局的一名职工,在今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开展的“树家规·严家教·传家风”主题活动中,他的作品《洪江区教育世家——家训三则》从5000余篇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清廉家规家训评选三等奖。
丁达明的家庭可谓教育世家。从太爷爷那一辈起,丁家每一辈都有人驻扎在教育岗位上,四代人在横跨近百年的岁月里,一直传承着教书育人的优良家风。由此,渐渐归纳形成《家训三则》。
“我从小就在家规家训的熏陶中长大,工作之后,对于家训中的‘守法奉公,欲不可纵;清廉律己,乐不可极’更是深有感触。”丁达明说,“在工作中会面临很多诱惑,我应该如何拒绝诱惑?如何秉持初心?答案就在家规家训上了。”
守法奉公,欲望不可放纵;清廉律己,享乐不可过分。生活与工作中的每时每刻,丁达明都以这句话警醒自己。
“《家训三则》并不是写在纸上的空话,而是长辈们的切身行事准则。我的外曾祖父是这个大家庭的第一代教师,他育人无数,桃李满天下,因病去世时前来吊唁的学生都有好几百人,然而他一生不曾拿过学生一点东西。我外公曾经是洪江区第二中学的领导,当时有很多包工头想承包学校的工程,偷偷给我外公送礼,我外公全部都严词拒绝,并常常告诫于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做一个清廉的人。我父母都是教师,岗位上恪守本分,生活中勤俭自律。在他们的耳濡目染之下,我才深深体会了《家训三则》的精神内涵,这是我一生的财富。”丁达明说道。
“我认为清廉自律是立身的根本。”在长辈们的言传身教下,丁达明对于清廉自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工作中,他以此作为准绳,将清廉律己的家风带到具体工作中。有一次,一位70多岁的零售户需要办理许可证延续,他的店面位置偏僻,离镇上较远。考虑到老人出行不便,丁达明线上办理完手续后,为老人送证上门。老人在感激之余,拿出数百元现金给他作为答谢,丁达明毫不犹豫,婉言谢绝了老人。
“我母亲说,虽然我不在教育战线,但我在自己的行业也要将良好家风家规家训传承下去,成为社会有用之才。这是我写作《洪江区教育世家——家训三则》的初衷,也是我正在并将一直践行的行为准则。”(记者 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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