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林业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总书记对林业工作、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森林“四库”作用,推深做实林长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扩大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完成造林绿化20万亩、森林抚育30万亩,建设绿美村庄310个、森林步道20条,实现林木覆盖率稳中有升,湿地保护率达48%,自然保护地体系更加健全,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68%以下,互花米草治理总任务基本完成,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作出新贡献。
一、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持续推进沿海、沿大运河、沿江、沿淮河和黄河故道生态廊道建设,积极在盐碱地、荒山荒地、荒滩等挖掘造林空间,大力营建高效农田防护林网,确保全省森林面积稳中有增。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加强中幼龄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高标准实施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普查,打造我省古树名木保护复壮特色品牌。稳步高质推进第五届中国绿化博览会“江苏园”建设。聚焦提升良种使用率,优化种苗生产布局,推动国有林场、林木种苗融合发展,实施林木良种推广后补助,加强种苗溯源体系建设。
二、推深做实林长制
健全责任体系,出台省级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各级林长和部门履职责任与目标任务。加强过程管理,跟踪履职动态,及时预警督促,形成工作闭环。强化督查评价,推动健全上下衔接的多级督评体系。常态化开展省级督查,推动国家林长制督查、省级林长制督查问题整改。完善工作制度,探索优化省级林长会议制度,优化成员单位会议会商、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林长+警长”协作机制落地、省际毗邻地区林长制协作见实见效。
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按照“1+N+X”的工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支持并发动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先行先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基层意愿。研究起草符合我省实际的省级实施方案,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议。积极争取发改、财政、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部门支持,形成推动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强大合力。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评价结果纳入林长制督查激励范围,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推进林地保有量指标落地上图,形成规划基期年林地管理“一张图”,加快推动新一轮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开展省级以上公益林优化工作,探索创新公益林管理新模式。深化林地林木审批“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强化林业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优先保障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建立全省补充林地储备库与林地指标异地交易机制。压茬推进森林督查,用好综合手段狠抓问题查处整改销号。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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