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为重点,着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涉改乡镇、村(社区)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基本理顺。到2026年,确保顺利完成乡镇和村(社区)换届工作,基层组织体系更加清晰、干部队伍更加优化、运行机制更加规范、监督体系更加健全、保障措施更加有力。到2027年,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更加突出,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效,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密切。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基层组织体系
1.规范管理村(社区)党组织。乡镇党委指导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其下属党支部按照职能职责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坚持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以产业链、利益链为主线,以业缘、趣缘等为纽带,合理设置下级党组织,同步理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党组织隶属关系。村(社区)党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村(社区)常职干部中的党员兼任,委员原则上从村民小组长(65周岁以下)、正常离职的村常职干部和村级优秀后备干部中的党员中选举产生。
2.坚持党建带群建。规范乡镇工会建设,推动行政村(社区)依法组建工会组织,积极创新乡镇工会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化乡镇实体化大团委、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建设,理顺团组织隶属关系,提高组织覆盖质量。村(社区)常职干部中应明确专人分工负责村(社区)群团工作。把“青年之家”“妇女之家”等纳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统一规划建设。
3.着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按照《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发展党员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大力发展优秀农民工党员,乡镇每年拿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50%以上优先发展农民工党员,并根据人口数量、人员结构素质、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每年发展农民工党员指导计划。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注重在致富能手、回乡青年中发展优秀分子入党。创新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等非户籍常住人员发展党员工作。每个村(社区)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保持2—5名入党积极分子。
(二)健全干部全链条选育用管体系
4.建强乡镇干部队伍。优化乡镇领导班子结构,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统筹选配熟悉现代农业、村镇规划建设、基层治理、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干部,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充实乡镇机关干部,加大基层公务员补充力度。严格落实乡镇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年限规定,严格审批县级部门从乡镇借用工作人员。
5.探索推进村常职干部专职化管理。探索制定《关于加强村(社区)常职干部专职化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提升村(社区)常职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和激励保障水平。增强村(社区)干部力量配备,根据工作需要,同步加强其他非常职干部村(社区)“两委”委员队伍建设。鼓励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致富能手等非户籍常住居民中选拔村常职干部。
6.加强“一肩挑”负责人管理力度。制定“一肩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办法,突出县级管理监督、乡级管理监督、村级管理监督三级管理监督体系建设,明晰权力、责任等内容,健全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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