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10篇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书记、县总河长 李建华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镇沅县围绕中央、省委政府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河(湖)长制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全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河长令和重要工作部署,签发《镇沅县2023年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第8号县总河长令)、《镇沅县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第9号县总河长令)、《镇沅县开展“保护母亲河 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第10号县总河长令),9个乡(镇)和26个成员单位均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县委常委会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3次,县政府常务会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2次,召开总督察会议1次,召开联席会议4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河(湖)长制部署要求,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以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为主要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二是完善保障机制。签发《镇沅县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第9号总河长令)、《镇沅县“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第10号总河长令),定期研究、协调、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足额保障工作经费,落实河(湖)长制专项经费5万元。构建多维监管体系,全面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依法管河治河模式,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县、乡、村河(湖)长工作责任,2023年1—10月,全县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8450次,巡河巡查次数达标。形成了总河长抓总,责任河(湖)长牵头,河长办协调督办,部门按责任分工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加大精准督察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和两办督查室的监督作用,全县累计开展督导检查60余次,整改问题165个。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完成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五是强化党建引领。聚焦河湖管理突出问题,按照“围绕生态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生态”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县乡村三级党员河(湖)长参与率达95%,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河湖治理主题活动30余次;制定印发《镇沅县“党建+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聘任“民间河(湖)长”19名,培育“党建+河(湖)长制”示范点9个,实行党支部包片责任制和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将河湖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全面推动“党建+河(湖)长制”深度融合,打通基层治水管水“最后一公里”。
    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是抓生态环境保护思想教育。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自己以及各级河长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保护生态环境的举措认识。通过学习,结合实际对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河(湖)长制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步推进。二是抓河(湖)长制全局统筹谋划。把河(湖)长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县委中心同谋划、同研究、同部署,组织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议、1次总河长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三是抓各类问题整改。按照河湖问题清单、一河(库渠)一策,牵头组织对河湖“四乱”、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依法进行清理整治;落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强化巡河现场办公推进河湖问题治理,充分发挥河(湖)长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变常规巡河为现场办公解决河湖问题。2023年,县总督察、副总督察、县河长办开展督察9次,督办整改问题60个;组织县河长办以及相关部门排查河湖问题并向县级河湖长派送河湖问题54个。四是抓宣传引导。督促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全县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万份,在振太镇域内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在敏感区域设立警示牌,动员、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河湖库渠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在澜沧江(糯扎渡库区)镇沅段安装河(湖)长公示牌3块,督促及时更新维护,公开基本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对群众的举报问题及时调查了解并加以解决。
    三、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情况
    2023年,根据《镇沅县开展“保护母亲河 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镇沅县总河长令第10号)要求,镇沅县持续开展河湖专项行动,一是稳步推进“河长清河”专项行动。结合绿美河湖创建等工作,全县9个乡(镇)113个村(社区)结合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全覆盖开展“清河行动”。截至10月底,各乡(镇)各部门共开展常态化组织清河行动497次,参与19971人次,清理河道1514.02公里,垃圾2628.45吨。二是规范采砂管理。严格执行《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落实《镇沅县河道采砂规划(2019年~2025年)》,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工作。制作安装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公示牌,启用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等行为,开展联动执法14次,日常巡查30余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其中行政处罚2起,移送公安1起),罚没款4万元。三是落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向县级河(湖)长派送河湖问题54个。
    四、河湖保护治理成效
    一是党建引领聚“合力”。积极践行“党建+河湖长制”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群建。制定印发《镇沅县“党建+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聘任“民间河湖长”19名,培育“党建+河(湖)长制”示范点5个其中报送市级重点打造2个(玻烈河、麻大街河),实行党支部包片责任制和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将河湖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双管齐下”强宣传,召开党员会、群众会以及开展入户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党员群众”齐参与,全面落实常态化包保责任制,用实际行动改善河湖生态环境。2023年至今累计开展河湖治理主题活动30余次。二是工作联动有“深度”。部门协调配合,用活“河(湖)长+”机制,积极开展河湖保护治理行动;强化跨界河流统筹共治,与市水文局、市河长办、相关5个县开展李仙江普洱段2023年联防联控联治行动,创新建立了李仙江普洱段“五联”机制(联巡、联席、联防、联控、联治),合力提升区域河流保护管理效能。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制定“河(湖)长+生态环境局”方案并落实,确保威远江镇沅段勐统东边大桥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三是真抓实干提“质量”。推进绿美河湖项目,因地制宜巧施策,形成河湖保护绿色发展的特色,打造更绿更美更宜居的幸福家园;保障水质安全,主要河流省控断面勐统东边大桥、河西小学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湾河水库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特别是澜沧江治理保护,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农业面源污染仍然存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相对薄弱,投入比重不足,农村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完善,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不规范,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不到位,导致河域内仍然可见垃圾漂浮。二是政策宣传还需深化。宣传的广度、深度不足和方式单一,法治宣传跟不上,教育培训尚未充分发挥平台优势,群众知晓率面不广,沿岸群众对水环境保护的观念、意识还需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学习领会***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履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构建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流域保护修复的强大合力,实现流域综合管理。
    (二)进一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因地制宜,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用量,实施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逐步建立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
    (三)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对乡(镇)、村河(湖)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河(湖)长制明察暗访,完善问题交办机制及曝光机制,对河湖管护各类问题逐一制定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四个清单”,现场督办重点问题,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线上”“线下”宣传阵地,整合各类资源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引导,不断激发广大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引导参与水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治理保护,坚决遏制垃圾乱倒、污水直排、非法捕捞水生生物、乱丢滥弃病死畜禽等破坏水生态行为发生,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美好水环境的浓厚氛围,共同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副总河长 尹雪兰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履行县副总河长工作职责,推进河(湖)长制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县、乡、村级河(湖)长工作责任,切实形成了总河长带头抓、各级河长具体抓、责任镇村一线抓、有关部门配合抓、基层群众参与抓的工作格局。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根据县级河长工作变动和乡(镇)、村两级换届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各级河长并向社会公示。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坚持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2次,专题研究河(湖)长制工作2次。二是狠抓工作落实。紧盯《普洱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23年工作要点》等市级文件,对标《2023年镇沅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镇沅县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镇沅县“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等县级文件,狠抓措施落实,全县河湖环境持续稳定。
    二、河(湖)长制组织推进情况
    统筹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理和执法监管,着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安全河湖、绿美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一是扎实推进绿美河湖建设,依托工程提升水环境。完成年度3个绿美河湖项目建设任务,累计绿化面积25910m2、投资20.09万元。通过建设经济林、沟道治理和沿河生态防护、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等,提升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点水域岸线生态环境水平,实现水利工程与生态治理有机融合。二是强化水资源管理,持续开展保障小水电生态流量工作。对县内10家取用水企业、10家小水电站开展全覆盖取用水检查工作,未发现取水计量、节水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征收水资源费53.22万元。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6座小水电站均符合生态流量下泄要求,符合验收标准,通过县级验收。三是加大违法捕捞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今年以来,开展禁渔专项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338人次,共拆除禁渔区非生产用竹筏52张、迷魂阵(虾笼)42个,收缴撒网5张、刺网6张、钓具23套;立案查处渔业违法案件2起,结案2起;制作禁渔期及禁渔区管理告示牌24块。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利用“中国水周”“8.15全国生态日”等契机,引导群众担负起保护水资源的社会责任。今年以来,累计张贴宣传海报30余份,发放宣传册及宣传物品32000份。四是强化督察督办,筑牢河(湖)安全管理防线。整合各级力量,开展督查检查60余次,整改问题69余个。在显著位置设置“水深、危险、禁止游泳、违者后果自负”各类提醒警示牌268块。
    三、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情况
    积极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一是深入开展“四乱”和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四乱”和碍洪问题月排查,在县域范围内发现四乱、碍洪问题5处,均已按时按质销号。出动40余人次,及时排查水利部交办疑似448个碍洪问题,对认定的48个碍洪问题多次研究解决并持续跟踪督办。二是集中开展清漂专项行动,稳步推进“河长清河”专项行动。组织全域全民现场清理垃圾、漂浮物5公里,90余吨。结合绿美河湖创建等工作,全县9个乡(镇)113个村(社区)全覆盖开展“清河行动”,今年以来,共组织清河行动270次,参与9980人次,清理河道1362.61公里,垃圾2365.60吨。三是持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等行为,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1起,巡查30余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四是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完成靛坑河水库标准化管理初评,完成湾河、菠萝坝两座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和26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及2023年的雨水情测报、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四、河湖保护治理成效
    一是河流水质持续稳定。主要河流水质为Ⅲ类及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湾河水库)为Ⅱ类及优于Ⅱ类水质,达标率100%。二是美丽河湖建设展新貌。成功创建县级美丽河湖53个、市级美丽河湖31个、省级美丽河湖3个。国际合作试点项目“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国水利行动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得到了联合国粮农组织、水利部的高度肯定。三是体制机制创新结硕果。推进“党建+河湖长制”,培育示范点9个;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办理涉河刑事案件1起;深化“河(湖)长+警长”执法监管,开展巡河62次、隐患排查1次、联合执法1次;深化“河(湖)长+校长”,各中小学校开展志愿清河等系列社会实践主题活动;建立“河(湖)长+部门”制度,推进“河(湖)长+生态环境局”落实,威远江镇沅段勐统大桥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四是强化跨界河流共治。与澜沧江镇沅段(临翔区)、李仙江普洱段(沿线五县)开展联防联控联治行动并签订协议,创新建立“五联”机制。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河(湖)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工作履职不到位。部分河长认识不到位,解决涉河问题的主动性不强。二是治污能力亟待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薄弱,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存在污水排放不规范问题;农村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有差距。三是“四乱”问题仍然存在。河流沿线零星垃圾和乱种问题屡禁不止。大部分遥感图斑涉及临河房屋、临河建筑清理整治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河湖长制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扎实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美丽河湖创建为抓手,聚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控和执法监管六项重点任务,压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责任,推动“一河一策”落实。持续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守住水质量底线。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补齐污水处理短板。充分发挥民间河长及志愿服务者等社会热心人士作用,凝聚管理保护河湖水系合力。
    (二)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对乡(镇)、村河(湖)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河(湖)长制专项检查、暗访检查,完善问题交办机制及曝光机制,对河湖管护各类问题逐一制定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四个清单”,现场督办重点问题,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实落细,提升河(湖)治理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宣传阵地,整合各类资源深入开展宣传引导,不断引导群众参与水环境的监管,坚决遏制垃圾乱倒、污水直排、非法捕捞水生生物、乱丢滥弃病死畜禽等破坏水生态行为,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共同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
    (四)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更新各级河(湖)长信息,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联动机制,合力推进治水工作。完善定期会办、定期巡河、“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及时交办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健全跨区域联防联动联治机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共同治理和区域联合行动,持续推进“四乱”整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副书记、县总督察 杨应恒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以来,本人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生态文明思想,紧扣“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总体目标,严格履行河(湖)长总督察及县级河长(定坑河、文岗河、文岔河)职责。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全县河(湖)长制总督察职责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开展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督察,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压实各级河长责任,不断推动全县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努力让每一条河流成为一道靓丽风景线。截至目前,主持组织安排集中大督察1次,明察暗访12次,开展巡河(库)9次。
    二、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围绕《镇沅县2023年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镇沅县第8号总河长令)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镇沅治县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方案》,明确全年督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任务。
    (一)县河(湖)长制总督察履职情况
    一是坚决压实责任。制定《2023年镇沅县河(湖)长制督察任务清单》,明确督查单位、督查内容及督察要求,从严从实推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组织举办1场全县河(湖)长制业务培训,持续将河(湖)长制业务纳入县、镇两级党校培训内容,实现乡(镇)、村级培训全覆盖,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河(湖)长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督查检查。聚焦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整合督查资源,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和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日常监督作用,推动河(湖)长制总督察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全年共开展县级督察1次,形成督查报告1篇,开展明察暗访12次,针对清理整治不彻底的问题,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亲自督办整改。三是严格问题整改。执行清单制、包保制、督察制、奖惩制的问题整改机制,针对督察发现问题,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交办,紧跟督办,切实做到督前有计划,督时有记录,督后有报告,累计整改河湖巡查、督察问题69个。
    (二)县级河长履职情况
    切实履行县级河长责任,对标对表《镇沅县2023年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组织责任部门召开河(湖)长会议3次,分别到九甲镇甸坑河、文岗河、文岔河巡河3次,发现并整改问题7个。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结合重点工作,就河(湖)长制落实工作进行调查研究4次,深入乡(镇)进行实地考察,掌握河(湖)长制重点任务进展,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三、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引导有差距。宣传还不够到位,部分沿河群众爱河护河意识不强,存在生产生活垃圾、污水、粪便等排倒至河道的问题。
    (二)先进典型选树不突出。我们推行“党建+河(湖)长”制、“河(湖)长+警长”制、“河(湖)长+校长”制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持之以恒落实不够,先进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少,以点带面促进工作有差距。
    (三)执法监管还需加强。针对少部分群众乱扔垃圾、破坏水生态环境等情况,执法监管力度不足,乱堆、乱排、乱占、乱采等现象反复出现。
    四、下一步打算
    接下来,我将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安排部署,坚决履行河(湖)长总督察及县级河长职责,进一步抓实河(湖)长制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按照省、市、县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安排,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强学习,按照工作要点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河(湖)长制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二)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治河能力。一是全面落实河(湖)长督察工作制度,督促各级河(湖)长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履行职责,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交办责任部门限期处理并跟踪落实情况,直至办结销号;靠前组织、靠前指挥、靠前督导,强化督察指导,统筹调度各方力量和资源,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全面压实部门工作责任,落实职责分工,严格按规按质开展督察、河湖巡查等工作;加强与河(湖)长联系,落实好工作任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强大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严格督察考核,抓实问题整改。一是狠抓对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坚持开展督察情况通报、考核问责,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地落实,推进河(湖)长制“名”“实”相符。强化各级总督察、副总督察督察和指导工作,紧盯关键环节、关注投诉举报动态,不断加强对问题河湖建设项目进度迟缓等的督察督办力度,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二是坚决跟踪问题落实整改到位。严格落实督察反馈整改机制,确保所有督办事项或问题清单件件有落实、有结果、有说法。同时加大暗访力度,及时开展督察“回头看”等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俸平酌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湖)长制履职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我担任镇沅县按板镇磨庆河(全长16km)、菠萝坝水库(小型水库,总库容132.30万m3)、闪桥水库(小型水库,总库容802.00万m3)的县级河(湖)长。2023年,我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积极履职尽责,狠抓落实,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
    抓实理论学习,逐级压实责任,要求镇、村三级河长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不同形式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5次,及时传达学习***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扛起河(湖)管理和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把党的二十大生态文明部署要求落实到河长责任的具体工作中,着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指导勐大镇、按板镇联合组织开展跨界河流“党建+河长制”联防联控联治行动,指导双方签订《勐大镇按板镇“党建+河湖长制”跨界联防联控联治协议》,共同巡查威远江(勐大镇与按板镇跨界段),河道沿岸的漂浮物进行清理。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履职担当
    一是夯实队伍建设抓实责任分工。督促指导县级联系单位卫健局、医保局以及按板镇完善河长制并调整充实人员,巩固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制体系,明确各级河长和各联系单位在河湖管护中的职责任务,进一步压实基层巡护责任和联系部门督导责任,进一步夯实河湖攻坚治理的制度基础。及时更新修缮河(湖)公示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统筹安排部署抓实督促指导。对照《镇沅县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召开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会议,对上级有关文件作仔细学习研讨,对相关工作要求作具体安排。召开县乡(镇)、村组河长会议安排部署工作3次,召开河(湖)长制专题会议4次,专题听取联系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报告1次,召开菠萝坝水库、闪桥水库、磨庆河三级河(湖)长向县级河(湖)长述职评议会议1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坚持巡河检查抓实问题整改。2023年开展河(湖)长制督察2次,巡河(湖)6次,暗访1次,在巡河过程中认真填写巡河记录表18份,及时反馈发现问题至县乡两级河长办,督促限期整改4起,问题现场交办1次,并持续跟踪问效。
    (三)强化协同管理
    一是融入部门职能,加大齐抓共管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村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侨联在赶集日进行“地摊式”普法,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生态文明普法宣传活动。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河湖警长”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司法保障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的职能优势,严厉打击各类涉及河道的水事违法行为以及处理各类侵占河道等民事纠纷,坚决斩断水源地污染的不法行为,为河长制各项专项行动的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融入主题教育工作,助推“党建+河湖长制”走深走实。依托基层党组织建设、支部党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组织推进“党建+河湖长制”“河长清河”行动等活动。镇沅统战工商联联合党支部、按板镇党委、县卫健局行政党支部、青年人才党支部、按板镇卫生院党支部和磨庆村党总支等联合开展党建+河(湖)长制“河长清河行动”4场次。用实际行动推动“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三是融入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河道清理、河岸环境清理、环保知识宣传、河湖长制政策普及等活动。一年来累计清河4次126人次,清理河道15km,共清理垃圾4.3吨,撰写工作信息简报2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系列重要安排部署,切实履行河(湖)长职责,磨庆河、菠萝坝水库、闪桥水库保护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宣传不到位。在群众中开展保护河湖库宣传引导不足,群众参与率不高。二是责任压实不到位。部分部门巡河APP使用不规范,巡查记录台账不够规范,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不完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将围绕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重点,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担当,扛牢保护治理政治责任。自觉履行县级河长职责,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决扛稳扛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加大督办、分办、跟踪、协调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河长统筹推进河湖保护治理责任、联系部门的“参谋助手”责任,全面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进河长制和河湖保护治理工作落实。
    二是夯实基础,着力提升河湖管护能力。深化“一河(库)一策”方案,全面增强保护治理决策支撑,推动河长制严格落实。强化普洱河长信息系统运用,加快各级环保督察和各类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以各类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宣传栏、标语、村规民约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切实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持续巩固河(湖)长制工作成果。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郝 亮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自2023年8月以来担任威远江、靛坑河水库、靛坑河水库文卜东干渠、靛坑河水库文岩西干渠县级河长。任职以来,本人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学习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立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形成的原创性理论成果,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聚焦新时代命题,凝结新思想精华,具有气度恢宏、系统完备、精辟透彻的理论特色,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议精神,紧扣“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总体目标,严格履行县级河长职责。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扣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单位实际,及时调整充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业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明确镇级总河(湖)长、镇级分河(湖)长、村级分段河长,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镇、村、组河(湖)长工作责任,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有力推进。
    (二)督查巡查,强化工作落实
    结合县级河(湖)长工作职责,一是加强工作调度。组织召开河长会议3次,到勐大镇召开现场会议3次,及时传达上级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协调相关部门与勐大镇协调联动,及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督查巡查。用好“六查”工作法,把“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作为重点督查巡查内容。2023年以来,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坚持每两月1次的河道巡查,对重点河段加大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截至目前,到负责的威远江、靛坑河水库、靛坑河水库文卜东干渠、靛坑河水库文岩西干渠督查巡查4次。并要求县发改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定期到负责河段开展督查巡查,2023年涉及县级部门到负责河段督查巡查均不少于4次;要求勐大镇各级河长及巡河员常态化开展巡河检查,镇级河长共巡河99人次,发现问题30余个,村级河长共巡河1404人次,发现问题140余个,巡河员共巡查1354人次,均全面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加强问题整改。根据各级各部门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镇级有关部门,限期进行整改,并适时抽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落实责任,强化综合治理
    根据《2023年镇沅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镇沅县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勐大镇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回头看”工作,坚决遏增量、清存量。组织开展镇村两级“清河行动”8次,“清四乱”专项行动7次,常态化开展“清垃圾”活动。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宣传,组织勐大镇和县级相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河(湖)长制的认知与理解,动员、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河湖库渠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23年共举办培训3期494人次,召开群众宣传会议490余次160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1500余份,横幅13条,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来,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标县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执行力度不足。部分河长工作积极性不高,常态化巡河护河还有差距,存在怠惰心理。二是部门联动不全面。县级包保部门发挥作用不明显,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职不够,工作未形成合力。三是垃圾污染问题仍然存在。群众随意倾倒生活及建筑垃圾,部分河道、水库垃圾污染问题难以根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县委关于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河长制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督促检查。紧盯难点堵点,疏堵结合,协同推进大治理,实现高质量发展。定期检查各级河长巡河情况,坚持开展督察情况通报、考核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加强污染防治。联合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整治,做到标本兼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河湖“清四乱”为重点,“六查”工作法为抓手,为狠抓专项整治,强化河道治理与管护,全面提升水质。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长制工作,营造全民治水的社会氛围;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域生态环境。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王国伟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湖)长制履职情况
    今年来,我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坚决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认真开展巡河、治河、护河等工作,有力推动了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见实见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抓好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县级河长“指挥长”作用,始终把爱水治水护水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着力抓好包保河流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及督查,做到河道治理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今年来,到按板镇、田坝乡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4次、联席会议2次,认真分析研判形势问题,安排部署河长制重点任务,推动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切实做到“责任明、情况清、措施实”。结合实际指导按板镇、田坝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根据每条河流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细化河流管理保护实施方案以及督察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落实有方,严格按制度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见行见效
严格落实河长巡河制度,每季度对包保河库开展一次巡查检查,并规范填写巡河记录表,切实推动河(湖)长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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