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汇报
市法院
按照工作要求,现将今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审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023年上半年,我院审结周子军等18人、1被告单位涉恶案件一起。并按工作要求,向市扫黑办、市委政法委、白城中院汇报了案件审理情况,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于X月X日进行了宣判。案中部分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该案已生效。
(二)持续推进“打财断血”。截至目前,我院共受理了7起涉黑涉恶执行案件,判决生效7起,执行到位金额1345.42万元,执行到位率100.45%。我院执行局通过成立执行专案组、提前介入、“线上”+“线下”查控、综合运用强制措施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力度,切实做到了“打财断血”。
(三)坚持延伸审判职能。我院在审理周子军等人涉恶案件时,累计向洮南市扫黑办、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洮南市人民检察院移送线索8条,有效扩大了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并针对XX、XX等问题,制定了司法建议书X份,将于近日发送至XX、XX等单位。
(四)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我院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干警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发放宣传册、以案释法、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积极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余份,解答法律疑问20余人次,任各学校法治副校长28名,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此外,我院利用电子屏显示、悬挂条幅、摆放宣传板等方式进行了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氛围。
(五)有效落实指导意见。省高院指定下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指导意见》及16项配套制度,我院高度重视,迅速实施。一是保持力度。坚持标准不降、压力不松、力度不减,保持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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