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市城管系统始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的城市环境为目标,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持续擦亮“美丽苏州满意城管”品牌,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提质增效,生活垃圾分类稳中有进
强化全域统筹,提升分类质效。全市已建成“三定一督”小区5198个,厨余垃圾分出率达40%,获评省级试点优秀乡镇6个,实现“全量焚烧、零填埋”。在住建部考评排名中,我市位列大城市第一档次第三名,较去年上升一位。
(一)优化顶层设计
夯实“一领四动”管理模式,建立28个垃圾分类工作业务会商机制,制发《垃圾分类行动方案》等10余份规范文件,强化保障,扎实推进。
(二)统筹终端建设
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原则,统筹推进处置终端建设。目前,全市垃圾焚烧处置能力达1.6万吨/日、建筑垃圾处置能力达1.53万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5885吨/日,基本满足现有需求。(三)构建智慧平台
完善苏州市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投、收、运、处全过程监管。搭建“互联网+垃圾分类”服务框架,推广“易丢丢”平台应用,提升收运服务水平。《苏州市推行垃圾分类信息化平台一网统管》经验做法被住建部专题推广。
二、打造亮点,市容环境秩序持续改观
以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围绕“首创必成”目标,全方位、立体式提升市容环境。
(一)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对照测评标准,紧盯“动态类”问题,通过“集中体检”“大扫除”“马路办公”等专项行动,压实责任,协同各方力量,推进“治脏、治乱、治差”,擦“靓”市容底色。
(二)提升市容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城商协作”机制,开展“星级商户”寻访活动,评选产生30家“星级商户”,以评促建,推动市容环卫责任制落实。更加突出民生需求,推动设置各类外摆摊点和自产自销点,助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三)持续开展“美丽街区”建设
组织开展《苏州市美丽街区设计导则》编制工作,强化指导服务,“全要素”推进。加强示范引领,评选产生6个市级“精品美丽街区”、10个市级“美丽街区”。
(四)实施环卫保洁精细化管理全力打赢环卫作业提质攻坚战和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常态化防控下环卫消杀保洁措施。高效组织大扫除专项行动,打造51处“席地而坐”示范区。修订完善环卫作业督查考核办法,重点强化对市场化招标企业的指导监管,力促环卫作业提质增效。
(五)扎实推进“厕所革命”
完成新改建城市公厕249座,农村公厕500座,含新增智慧试点公厕24座、太阳能充电试点公厕3座。推动全市公厕无障碍设施升级改造,完善公厕引导服务,让找厕更快、服务更优。
(六)规范户外广告管理
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提升行动,整治拆除屋顶广告、高炮广告、屋顶镂空字等共4942处,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独立式招牌645处。践行“城市美学”理念,完成高质量、精品化户外广告亮点项目19个,以点带面,举办苏州市第一届百佳招牌征集活动。
三、聚力攻坚,违法建设治理成效显著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今年以来,全市治理违法建设1801.5万平方米,其中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270万平方米。
(一)加强部署推动制定《2023年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要点》,建立重点任务、挂牌督办、重点治理项目“三张清单”,明标定项有序推进。出台《新增在建违法建设快速处置流程(内部标准)》,提升新增违法建设处置效率。注重示范引领,四季度在太仓召开现场推进会,力推治理工作纵深开展。
(二)紧盯重点突破
紧盯涉安违建清零目标,下发《关于深化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持续抓好涉安违建清零工作的通知》,推进快速处置,落实闭环管理。同步挂牌督办100个市级重大复杂违建治理项目,逐一销项。
(三)推进专项治理
助力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突出主要道路及窗口地区、农贸市场、老旧小区等三类重点目标,开展集中治理。共治理2233处,面积90.8万平方米。
(四)严格监督检查
开展集中督导,全面掌握并评估各地年度违法建设治理情况,实地督查、把脉问诊、跟踪问效。突出在建违建快速处办、涉安违建清零等重点,持续开展“四不两直”督查暗访,核查违建工单1225起。
四、聚焦民生,市政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紧盯民生需求,提升服务品质,标准化、精细化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协调推进城市道路街巷架空线整理
首次全市域推进100条城市道路街巷架空线整理工作,净化城市空间。100条道路街巷全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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