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东旻 苏代钰(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姚东旻和苏代钰是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员。他们的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财政发展方面。他们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中国的财政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姚东旻和苏代钰的研究工作涵盖了财政政策、财政体制改革、财政收入和支出等方面。他们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中国的财政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姚东旻和苏代钰的研究成果在学术界和政府部门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他们的研究论文发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并多次被引用和引用。他们还参与了多个国家级和地方级的研究项目,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姚东旻和苏代钰的研究工作不仅在学术界有影响力,也在实践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他们的研究成果为中国的财政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为推动中国的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政策的制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从全球范围来看,现代金融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与财政密切相关。然而,主流的财政理论和货币理论并没有深入研究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在中国,我们有一种特殊的财政-金融制度,它对市场货币流通体系产生了强大的影响。这导致现有的财政和货币理论已经无法解释和指导中国央行与财政部门之间在广义货币调控方面的深层次互动。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创造一种基于中国经济实践、具有中国特色的货币调控理论。
中国的财政金融制度具有独特的特色。这些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的财政金融制度注重国家的宏观调控。中国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调节经济运行,保持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在财政方面,中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增加财政支出和减税等手段来刺激经济增长。在金融方面,中国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和利率等手段来控制通货膨胀和经济波动。
其次,中国的财政金融制度注重国家的公共财政和金融安全。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公共财政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建立健全的财政预算制度和财政监管机制来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和财政安全。在金融方面,中国政府加强金融监管,推行风险防控和金融稳定的政策,保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中国的财政金融制度注重促进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国政府通过财政金融政策来引导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转移,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在财政方面,中国实行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通过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手段来促进产业的发展和转型。在金融方面,中国政府加大对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的结合,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
总之,中国的财政金融制度具有独特的特色,注重国家的宏观调控、公共财政和金融安全以及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这些特色为中国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首先,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对于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同配合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个显著区别,也是我国确保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关键制度保障。我国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探索正确的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道路,较少受其他短期政治目标的影响和干扰。在加强金融政策的顶层设计方面,通过成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形成了中央金融委员会决策部署、各执行机构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以确保金融政策的有效落实。在强化金融系统的中央事权方面,通过成立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实现了对金融机构党组织和干部的统一领导。此外,通过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我国在制定货币政策和预估货币政策效果时,必须充分考虑财政政策的反应,避免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错位和冲突,从而使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形成合力。
其次,国有金融企业在货币政策传导中扮演着关键角色。货币政策工具通过金融市场的传递作用最终影响着社会的投资和消费。在我国,国有金融企业无论是在资产规模还是金融交易的关键环节上都扮演着主导地位。在间接融资方面,八家主导银行都是中央金融企业或由中央金融企业控股。而在直接融资方面,截至2021年7月,我国共有140家证券公司,其中102家为国有资本控股。此外,国有金融企业也在我国金融基础设施领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第三,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企业的出资人职责,是国有金融资本“财权”归属的关键特征,也是我国财政部门从政策传导机制层面影响货币政策的重要制度保障。国有金融资本由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金融资本所有权,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分别授权财政部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该职责宏观上包括指导机构改革、优化资本布局以及完善监督体系;微观上,需要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突出“股东”形象,具体包括强化公司管理、把关重大事项审核以及企业人事任免等。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通过改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准备金、融资成本,进而影响其交易行为,但在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对国有金融企业的股东权利的制度安排下,财政部门作为股东,从法理上可直接影响金融企业的具体经营交易,从而影响和调控货币流通。
第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赋予财政收支对货币流通的影响能力。我国的国库单一账户开设于央行,与货币流通体系独立,账户内的资金不纳入货币统计范围,具有非流通性质。这种制度可以集中存放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发挥集中存放的作用。同时,政府财政部门将财政资金存放至国库单一账户后,该账户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支结算模式,从制度上实现了财政资金与货币流通体系的“隔离”。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隔离”功能使得政府财政部门可以通过财政收支活动和国库现金管理活动,实现财政资金流入或流出货币流通体系,从而达到货币调控的效果。
主流货币理论在解释货币现象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传统的主流货币理论将中央银行视为唯一的货币调控主体,忽视了政府财政部门在货币流通中的实际调控作用。然而,财政部门在货币调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收支活动形成了实质性的货币调控功能。在我国,财政部门通过组织财政收入和安排财政支出,实现了财政资金在国库集中收付体系和市场货币流通体系之间的资金流动,从而具备了调控货币流通的能力。此外,无论是中央银行还是政府财政部门,发行纸币、硬币和数字货币都是国家信用的体现,都以国家主权和政府财政信用为基础,旨在满足全社会交易便利和财富保全的共同需求。这体现了财政部门满足社会共同需求的根本目标。因此,在探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关系时,主流货币理论应该更加重视财政部门的调控作用。
在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与政府财政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特殊的财政—金融制度安排使得政府财政部门能够对货币供给产生实质性影响。在银行信用货币制度下,商业银行对广义货币的创造起着主要作用。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的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制度安排使得政府财政部门在法理上具备对商业银行进行信贷指引的前提条件,这与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系统和政府财政部门业务指导乏力形成了鲜明对比。
此外,政府债券对广义货币供应量的影响效应在我国也是非常显著的。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的金融市场很少出现募集不足或失败的情况。这是因为我国的制度设计中,财政部门出资和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与负责承销政府债券的一级交易商高度重叠。这意味着当财政部门按计划发行政府债券筹资时,即使经济较为低迷导致发行成功存在风险,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的职责影响国有金融企业的行为。这样,具有一级交易商身份的国有金融企业就会购买、承销政府债券,从而保障政府债券的顺利发行。
基于央行—财政“双主体”的货币调控,是指央行和财政部共同参与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央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通过调整利率、公开市场操作等手段来影响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规模,以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财政部负责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通过调整财政支出和税收政策来影响经济运行和收入分配。央行和财政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可以更好地发挥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同效应,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我们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财政-金融制度安排,与西方发达国家有所不同。这套制度使得财政对市场货币流通体系具有实质的影响力和调控力。黄达教授在他的财政信贷综合平衡论中,阐述了政府财政部门收支对货币流通的影响,这是我国学界在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初期的重要理论探索。然而,随着我国特有的财政-金融制度的形成,我们亟需构建并完善与现有制度基础相匹配的货币调控理论。央行-财政“双主体”货币调控理论正是基于我国特殊的制度基础,并遵循新市场财政学的研究范式,探索政府财政部门对广义货币流通的调控能力及其形成机理,并从理论和实践层面研究这一货币调控框架体系下财政与银行的关系问题。可以说,这一理论是对计划经济转型期财政收支对现实流通货币影响的财政信贷综合平衡理论的再发展,不仅符合现代金融体系与财政密不可分的历史发展规律,也顺应了当前宏观调控政策重视财政的货币效应与金融的财政效应的现实要求。李俊生等人的研究也表明,政府的财政活动具有货币效应。在2000年至2018年的市场货币流通体系中,大约有44.31%的货币流通规模受政府财政部门的影响,并且这一比例仍在增长。关于政府债务的货币效应与作用渠道的研究显示,在2015年至2020年期间,货币市场中最高有25.31%的信贷规模受地方政府债券全流程的影响。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的报道,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社会科学研究在推动中国社会进步、解决社会问题、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在理论创新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研究者们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深入研究和探索,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观点,为中国的社会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
其次,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者们通过对社会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例如,在扶贫领域,社会科学研究为政府提供了精准扶贫的思路和方法,有效地推动了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
此外,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还在国家治理能力提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者们通过对国家治理的深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建议和措施。这些研究成果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有助于提高国家的治理效能。
总之,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在推动社会进步、解决社会问题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社会科学研究,提高研究水平,为中国的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提供更多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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