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XX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分类保障”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的工作部署,努力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把***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全局工作始终,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目标,全面实施“百县千镇万村”工程,推动XX高质量发展,为XX山海统筹发展,实现重返一流行列目标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科学规划,着力发挥规划管控作用
一是完成“三区三线”划定,稳步推进《XX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完成了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社会公示、社会听证、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委常委会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等工作,并于4月12日由县人民政府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目前正在根据省直有关部门及相邻市县意见修改完善。
二是积极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及乡镇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完成了《XX县城西枝江“一江两岸”城市设计(环城北路至环城西路段)》《XX县工业控制线划定规划》方案。主持或配合完成了《XX县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选址规划指引》《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白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韩(惠州)产业园核心组团XX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1、E-01-02等地块)修改、《XX县城蕉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PS-7401、PS-7402等地块)修改(涉平山三联污水厂项目)等13项规划(或修改)编制工作,配合县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完成了《XX县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XX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
三是有序推动村庄规划建设工作。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及我县全面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行动计划要求,制定了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编制计划,指导相关乡镇开展了10个村庄规划优化提升方案编制工作并完成规划方案。
(二)担当有为,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XX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专班,专班由局长余松庆同志担任组长,局其他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专班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加快推进相关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及工作要求,突出“计划+机制”,细化工作计划,扎实做好项目推进和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促进全县项目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一是土规调整工作方面。2023年上半年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4宗,调规面积803.5695亩,其中工业项目796.485亩、民生基础设施项目7.0845亩。
二是用地报批工作方面。为保障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落实用地保障,我局专门成立重大项目报批服务协调专班,由局长挂帅,每周一调度,一个项目一个方案,逐个研判协调,统筹规模、指标等要素,加快推进项目用地报批。结合年度报批计划等,完成了惠州市XX县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批)的编制并获批准实施,为组织用地报批工作奠定基础。完成了用地报批组卷面积约2000亩,已取得用地批复面积871.389亩,涉及惠州新材料产业园、XX马铃薯产业园、荣超医院、海洋观测站、高潭变电站,657工程等重大项目。同时,已将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建设项目(XX段)、惠州LNG接收站外输管道、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等四个项目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或预审查,涉及组卷报批用地面积共约4700亩。
三是土地征拆工作方面。2023年1月至今,全县征地拆迁工作主要涉及XX优能新型建材制造项目、稔平半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广州至汕尾铁路工程项目、XX县产业转移工业项目和惠州LNG接收站外输管道项目(XX段)站场、阀室项目等11个项目,征地面积约625.4697亩,支付土地补偿款约6284.6071万元。
四是土地收储盘整方面。完成收储12宗城镇建设用地共23.12公顷的收储工作,保证社会经济发展及基础民生用地需要。实施盘整收回3宗国有土地共1.07公顷,为产业及民生基建项目提供要素保障。
五是土地供应工作方面。2023年上半年,我县挂牌出让土地4宗,面积11.84公顷,涉及土地出让金9414万元;协议出让2宗,面积17.28公顷,涉及土地出让金19627万元;补缴土地出让金2宗,面积0.34公顷,涉及土地出让金604万元;办理划拨供地手续19宗,面积15.09公顷,不涉及土地出让金;2022年挂牌出让项目结转至2023年支付项目4宗,涉及土地出让金18117万元。2023年上半年完成土地出让金收益47762万元。
另外,正在实施挂牌7宗项目(惠州新材料产业同方项目2宗、危废项目、裕生、施美克、斯洛柯,XX产业转移工业园柏科)用地面积14.76公顷,涉及土地出让金11817万元。正在开展协议出让3宗(垃圾焚烧发电、陈塘站场广场、陈塘站场停车场)面积11.32公顷,预计取得土地出让金约8400万元。
六是闲置土地处置方面。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工作要求,逐宗梳理国务院督查闲置土地和2023年度基期闲置土地,制定了“一地一策”的处置方案,全力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七是储备土地监管方面。为妥善做好储备土地的管理,我局按《现势储备土地清单》,下发给乡镇(街道、管委会)政府,加强全县储备中心的监管工作。
(三)加强保护,大力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总书记指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实行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其中耕地保护考核有五个“一票否决”事项(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违法占用耕地问责比例)。我局严格按照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的最新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断加大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力度,坚决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双平衡工作,引导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2023年上半年,我县重大项目、批次用地占用耕地267.3735亩,粮食产能284381.55公斤,其中水田227.649亩,已按照“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规定落实“占补平衡”。已完成《2023年度XX县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并组织实施,根据省级定期监测耕地“流出”数据,有序落实“耕地流入”工作,确保全县耕地总量不减少。目前我县已流入耕地约400亩。严格落实耕地卫片监督工作,目前已完成耕地卫片图斑核实、举证工作核查,涉及耕地“非粮化”图斑839个,涉及耕地面积1388.66亩。已完成整改图斑55个,涉及耕地面积113.43亩,其余图斑正有序开展整改。
二是大力推进补充耕地工作。2023年上半年,我局已将2020年度和2022年度已竣工的6个垦造水田项目(位于平山、大岭、白花、安墩、宝口、高潭等6个乡镇)上报自然资源部进行地类变更,待确定项目区的耕地(水田)面积后,马上进行县、市级验收,计划新增水田面积约1900亩,预计2023年10月底前形成水田指标。除去省、市级分成,我县可得水田指标约1400亩;2021年度垦造水田项目正在实施,项目区位于白花镇,预计2023年9月底前完工,计划新增水田面积约500亩。因错过水稻种植期,完成地类变更要到2024年6月,预计2024年8月底前形成水田指标。除去市级分成,我县可得水田指标约400亩;2023年度垦造水田项目已完成潜力地块核查,项目区分布在平山、多祝、安墩、平海等4个乡镇,计划新增水田面积2100亩。目前已完成项目选址和园地论证工作,待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XX县2023年垦造水田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稿)》后实施。
三是大力推进海岸带修复工作。完成XX县考洲洋海漂垃圾清理外包服务验收工作。根据《XX县考洲洋海漂垃圾清理外包服务合同》,该项目服务期限为2021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7日止,共计2周年,目前第三方作业单位已按合同完成清理外包服务事项,并于2023年4月10日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2023年度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项目。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3〕22号,附件1)精神,省财政厅下达我县300万元,用于开展2023年度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编制了《2023年度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并完成了各单位部门的征求意见,明确了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同时已完成《XX县考洲洋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咨询服务的网络公开询价,并已同步开展勘察设计等工作,预计6月份完成招标工作。
五是强化指导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已到期矿山的复垦复绿工作,同时按照计划推进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2023年至今,2家矿山企业共完成复绿治理面积14.67亩。
(四)主动服务,合理有序开展用海工作
一是大力做好用海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广核惠州港口二P***、PB海上风电项目于2023年3月10日通过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海域使用补充论证专家评审会。目前已按审批流程逐级上报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XX县X211线盐洲大桥危桥改造工程完善用海手续项目已按审批流程逐级上报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惠州稔平环岛高速公路项目于2023年6月5日向我局提出用海申请,我局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在《惠州日报》进行海域使用前公示,有待完成后逐级上报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是全力做好XX县新修测海岸线与原有海岸线之间区域图斑核查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修测海岸线与原有海岸线之间区域管控要求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142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修测海岸线与原有海岸线之间区域有关图斑报送要求的函》的通知(粤自然资海域〔2023〕622号)文件精神,开展了XX县新修测海岸线与原海岸线之间区域图斑的划定和梳理工作。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原则进行梳理收集,并进一步收集上报用地用海权属、开发利用情况等必要信息资料。就2008海岸线向海一侧与2019海岸线向陆一侧两线之间,市级共下发我县“两线之间”图斑368个,总面积256.18公顷,其中大陆图斑354个总面积为247.67公顷,有居民海岛图斑14个总面积为8.51公顷。经多次现场调查、沟通、技术处理、分析和审核,初步成果已通过市、省自然资源局初审,并根据2023年4月国家审核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并已报省厅审核。
三是加强海域巡查,落实依法管海。充分调动和发挥海域海岛巡查协管员作用,加强对大陆及有居民海岛岸线巡查,切实做到“发现一宗、上报一宗”,及时将巡查发现情况通报县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和属地镇政府(管委会),确保动态巡查落到实处,将违法违规行为抓“小”抓“早”,有效制止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管控,维护合理开发土地矿产资源秩序
一是保持违法用地巡查处罚高压态势。近年来,我县因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用地供需矛盾愈发突出,违法用地案件呈现高发态势,打击整治压力与日俱增。面对严峻形势,我局始终坚持严厉打击整治,督促各自然资源所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行为。今年以来累积在线巡查时间10822.77小时,巡查距离76026.66千米。我局以县查改办的名义向当地政府下达了违法用地案件督办通知33份、162宗,切实将违法用地整治责任压实到基层镇政府。2023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76宗,收缴罚金约3417万元。同时共出动执法人员约100人次,会同当地政府联合执法约10次,扣押涉嫌非法采矿挖掘机8台。
二是大力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我县2023年度1-4月土地卫片执法新增违法用地图斑共651宗,面积1807.58亩、耕地194.36亩(其中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889.49亩、耕地82.48亩)。截至2023年6月25日,违法用地图斑已整改582.43亩,耕地87.15亩,整改率32.22%;未整改1225.15亩、耕地107.21亩,纳入占耕比耕地面积59.48亩、违法占耕比9.97%。
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局立即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牵头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至2022年底,我县共下发疑似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图斑654宗,属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1宗(已完善手续),不属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653宗,其中已落实拆除复耕整改措施154宗。今年以来,县政府先后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1次,并由县纪委监委全程介入参与督办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集中督导督查清拆行动5次,开展三轮有关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及时下发并落实疑似新增问题整改6宗。同时,我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除日常结合土地卫片执法进行督办外,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占耕建房日常管控机制,以县政府名义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整治、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通告》,协助乡镇出台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明确了乡镇村组和各部门工作责任分工,坚持疏堵结合,调配建设用地规模,积极保障农村村民合理住房需求,为下来推进存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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