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XX市妇联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为全方位展现妇联整体工作的新动态、新做法、新成绩、新经验,充分调动和激发全市妇联干部信息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各乡镇、市直机关各妇联组织以及本市关心妇女儿童工作的宣传人员。
二、奖励办法
1、所写信息在国家级妇女网、微信公众号、妇女儿童刊物、人民日报等国家级主流媒体署名发表的,每篇奖励200元。
2、所写信息在省级妇女网、微信公众号、妇女儿童刊物、安徽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署名发表的,每篇奖励100元。
3、所写信息在市级妇女网、微信公众号、妇女儿童刊物、安庆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署名发表的,每篇奖励50元。
4、所写信息被潜山妇女网、潜山先锋网、潜山政府网、潜山新闻网、微潜山、潜山女性微信公众号采用的,每篇奖励10元。
5、各地妇联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电视台、安徽卫视、安庆电视台、潜山电视台采用播出的,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10元。
6、被采用字数在1000字以上的妇女工作经验介绍或调研文章,每篇按同级别奖励标准的两倍兑现。
7、一稿多用的,以最高级别的计算,不重复计算;对本机关工作人员所写信息在潜山妇女网、潜山女性公众号发表的不予奖励。
三、具体要求
1、信息宣传工作纳入每年度对乡镇、开发区妇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2、原则要求开发区及乡镇妇联、市直机关妇联(妇委会)、机关各部室每月上报一条信息,一年内至少完成10条。
3、信息、新闻稿件要内容真实,观点正确,突出妇联工作主题。
4、报道的信息、新闻稿件,投稿个人注意保留原稿。
5、奖励每年底进行兑现,由个人申报,市妇联组宣部审核发放。
本办法自202X年1月1日起执行。
篇2:
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
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是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把握全局的重要途径,是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为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永顺县国土资源局良好社会形象,促进永顺县国土资源局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送内容
信息报送内容要突出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落实情况;具有典型意义、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业务规定、流程调整情况;各类检查、总结报告;通知公告等。
二、报送标准
注重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要十分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具备敏锐、强烈的信息意识。当日信息当日报送,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传递,快速上报。力求信息要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反映难点,同时要确保信息内容的正确性、全面性,文字表达的准确性、精练性。
三、奖励范围
奖励人员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稿件必须是宣传永顺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的信息、新闻稿件及各类文章;凡被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采用的信息以及报纸、刊物、电视台、电台采用的稿件,本单位的撰稿人均可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antuxiezuo.com/55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