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所说的“知识”,是指基础理论知识,不涉及具体的发明创造)
第一个问题:“知识产权”的思想到底合理不合理?是否应该剔除?其中有什么猫腻?
很多人看到这个问题一定会以为我疯了!
由于个人习惯的原因,在个人喜欢的领域,只要碰到不懂的问题,就喜欢去查清楚来龙去脉,所以某度和某知名学术网站是我经常逛的地方,然而最近十多年,碰到的一个奇怪又恶心的事情,已经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不吐不快:一篇硕士论文,动辄几十块上百块!而钱花了后才发现,水准还不高,无非是老生常淡的东西,毫无新意!当时我就在想,现在知识都得花钱买了吗?而且钱花了才能发现到底值不值!
这种“垄断知识”、“贩卖知识”的行为大概是十多年前我才发现的,现在越来越变本加厉!而更让人气愤的是,这些打着“知识产权”旗号,喊着“保护创作者”口号的投机者,他们贩卖知识所得竟然很多连创作者本人都不知道,这种网站是不是应该取缔?
第二个问题,这种公共知识领域的知识产权是否应该限制?
现在给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社会在阻止公民获得知识,这是否违背了我们“开放”的发展宗旨?
第三个问题,这种所谓的“知识产权”是否应该保护?
我想,没有任何人的知识是完全“独立自主”的,从娘胎里一出来就会的,都是在学习前人和别人的基础上,你才有今天的知识储备,那么你凭什么要求你的知识要被保护?那你在翻看《史记》的时候是不是应该给司马迁版权费呢?知识不属于个人,也永远没法属于个人,因为人是社会性的动物,知识只能属于整个人类社会!如果燧人氏要求知识产权保护,那么人类可能早就灭亡了。
第四个问题,什么才是对原创者的尊重?
个人觉得,只有当你学会分享,你的知识被更多的人认可并且传承和发扬,满天下都是你的追随者的时候,这就是对原创者最大的尊重!如果你只是把学会的知识“束之高阁”,或者只为己所用,这不仅是一种极度自私的行为,而且注定你的知识只能追随你一起埋入黄土,无人知晓!当初神农氏如果不分享他的知识,那几千年后的今天,又怎么会有人知道他的伟大?所以,于公于私,分享才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源源不绝的动力源泉!如果违背了这一点,这将是“反人类”和“反社会”的。
第五个问题,“知识产权”保护这一概念来自于哪里?
个人认为,这应该是数百年前,西方的贸易大发展,资本大鳄开始统治地球的时候产生的,一方面,这是来自商人逐利的本性,凡是即可卖钱,知识也不例外。另一方面,这是发达国家限制欠发达国家、精英阶层限制中下阶层的手段之一,因为垄断了知识,不发达高家想要超越发达国家、穷人想要翻身就更难了。比如,某国所奉行的“精英教育”,也是一种精英“垄断知识”的手段。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追求的是“人人平等”,我们实行的是“全民教育”,我们的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我们信奉的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我们怎么能学习西方搞“垄断知识”这一出呢?
第六个问题,我们应该保护的是知识本身,还是创作者?
扪心自问,自称为创作者的人,又有几个不是在前人或者别人的基础上创作的呢?即使如牛顿,也只是发现者,而不是发明者。而更多的人只能称作是搬运者,稍微高级一点的叫整合者,说到底,人只是知识的载体而已,何谈创作?——除非你的知识是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可以称为创作。
保护原创,最好的方法就是“转载注明出处”,这是对原创者最基本的尊重,而学习、使用、分享、发扬、传承是对原创者最大的褒奖,也是对知识本身的最好的保护!分享才能传承!
只有鼓励知识分享,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我们的社会生产力才能发展的越快。如果只鼓励创作而限制分享……呵呵,看看大洋彼岸!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antuxiezuo.com/55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