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乡镇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乡镇执法长期存在“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原有的乡镇执法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基层执法需要。目前,乡镇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初具雏形,乡镇政府通过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综合执法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镇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配备为11人,其中事业编制管理岗3人、工勤岗4人、减县增乡4人,执法队执法证持证人数为0。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主要侧重于法律法规和办案流程学习、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日常“三违”巡查、夜间河砂巡查、街道秩序整治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以制止和劝导违法行为为主。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小事管不好。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基层综合执法承担了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且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职责。但综合执法一方面缺乏系统性、全面性、针对性的理论研究和指导,执法依据缺乏。比如,将餐饮业食客喝酒划拳的噪音污染和店内油烟污染等监管职责明确给综合行政执法局,但执法队在处置上述污染行为时,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必要的检测设备,执法遭遇到“无法可依”的尴尬。另一方面群众对执法工作普遍存在抵触心理,当事人大多被动配合,群众对执法工作不够理解、信任和支持,无形之中加大了执法难度,造成“小事管不好”。
(二)大事管不了。单靠基层综合执法人员很难有效开展工作。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一些部门对职能划转认知存在偏差,认为执法职能划出了,行业管理职能也随之划出了,或是把处罚权的划出视同全部执法权的划出,只行使许可权,不履行监督检查权。比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名义行使执法权,但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执法局与乡镇(街道)难以厘清各自职责界限,要么重复执法,加重工作负担,要么出现执法空白,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执法队伍薄弱。综合行政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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