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23年,莱山区食品流通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局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全面实施食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为抓手,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实施风险防控,加强规范指导,健全工作机制,推进社会共治,努力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水平
(一)全面实施食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工作调研,深入推进食安烟台规范治理,完善相关制度标准,严格落实食品流通领域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提升我区食品流通领域安全水平。
(二)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重点针对食品连锁超市、生鲜配送、校园周边、农村地区等方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辖区食品流通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采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手段进行自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开展肉类批发商摸排建档工作。组织、协调采取线上线下联合摸排方式,建立大型食品批发商和肉类批发商台账,实行动态调整。组织开展年度全覆盖检查和集中交易时段随机抽查,督促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落实。
(五)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体系检查。以大型综合体、校园周边等热点区域内的商超为重点,继续开展食品超市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借鉴食品超市体系检查经验,结合省、市局关于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工作要求,对全区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体系检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压实市场开办者责任,突出入场查验制度落实,加强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
(七)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省局“一体化”平台食品流通安全监管模块应用,归集监管信息,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推动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有效衔接。
(八)促进“山东食链”切实发挥作用。督促大中型食品超市和大型食品批发商持续使用“山东食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进销存管理。
二、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九)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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