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方案》
要求,结合我省住建领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狠 抓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二十 条铁办法”落实落地。坚持抓当前与谋长远相结合,抓整改 与提能力相结合,抓排查与重治理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 突出 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燃气、桥隧、市政设施运 行、污水垃圾处理、城乡房屋,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 施设备故障、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 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要注重整治实效,坚持“严准狠实”的工作 作风、 “想深想细想万一、抓细抓实抓到位”的工作方法,全 面辨识重大安全风险,精准排查事故隐患,落实防范化解措
施,确保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稳定
二、 专项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两个清单”为 抓手,推进住建行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提 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
参与本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七个一次”工作要
求,参照《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 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每个月至少带班检查1 次安全生产 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 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 治情况并组织专题研究;每半年至少组织1 次安全生产应急 救援演练。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 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及工作 部署会议;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作1 次安全生产工作 述职;组织签订1 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诺书; 至
少组织1 次安全生产知识专题培训、带头讲安全生产辅导课
2.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湖北省住建行业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住建行业企业生产安全 管理体系,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 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加强履职监督考核,做到管业务必须
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专项整治
3.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重点规范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告知制度,全面辨识住 建行业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场所、 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开展风险评估,确定安全
风险等级,建立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空间
分布图、重大危险源、风险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
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有效管控风险
4.全面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
要学习掌握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整治重点
(住建领域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及要求详见附件2- 7)。企业负责人组织研究部署开展自查自改;组织细化企业
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惩制
度,发动全员积极排查整治;定期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及
时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迅速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要建立 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录入省重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信息化统计系统,对一般隐患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 停工整改,决不“带病运行”。要建立企业内部重大事故隐患排 查、整改、复查和报告制度,落实专人专班负责具体工作。必
要时可聘请第三方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切实提高隐患排查
和整治质量
5.组织对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加强电气焊 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 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 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接设备进行 全面安全检查,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 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 次全面排 查,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
业岗位上岗作业。凡招录不具备作业资格人员从事
特种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律按照法律法规上限顶格处理。
6.组织对外包、分包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要 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外包、分包等情况组织开展1 次全 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 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不清,是否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外包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作 业前是否对承包单位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是否建立外部队 伍员工安全教育档案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 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分包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 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
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7.组织开展其他重点危险作业专项整治。要周密辨识受 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 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污水处理作业、检维修作业、 建 (构)筑物拆除作业、装卸作业风险,重点整治是否严格履 行审批程序,以及重点危险作业提级审批情况。在开展危险 作业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做好“三个确认”:确认现场 作业条件以及作业人员资格、身体状况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 情况,确认安全防范设备、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情况,确认统
一指挥和管理人员,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8.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依法推进安全生产标 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标
准化,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计划,落实
人力、财力、物力等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 企业达标建设,强化运行过程中动态变化的风险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9.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重大事 故风险隐患以及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每年组织开展 1 次事故应急演练(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1 次),加强演练评估, 查找风险识别、先期处置、隐患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所
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加强预案管理,
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 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 措施,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
切实提高住建行业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部门安全监管
1.坚持严格执法倒逼责任落实。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突 出抓好指导服务和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 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 软虚”,通过指导帮扶和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加强助企纾困,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组织 专家团队做好企业指导服务。采取“检查+指导”相结合模式, 深入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帮助企业摸清安全风险、 找准薄 弱环节、制定落实针对性提升措施,推动完善并全面落实双
重预防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各地住建部门 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 全生产专题培训,系统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 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
治水平
3.聚焦重点推进隐患整改落实。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 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 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 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 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 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
代管、罚而不管
4.加强部门之间执法联动。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 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优化组 织方式,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根据监 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及时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 停 工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公开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行刑衔
接等典型执法案例
5.推动监管执法规范化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地住建主管
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
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依托“互联网+监管”等 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 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组织开展 执法人员“破冰提能”专项行动。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 制度”,执行“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提
高执法效率,减少多头重复执法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6.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各级住建
部门要对住建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管理能力考核
将“两个清单”作为安管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逢查必
考”“逢查必核”,安管人员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提请或建议 有关人员调整工作岗位。对住建行业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核查,
严厉打击无证、假证上岗
7.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标 准化企业动态监管和抽查检查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强化重大安
全风险隐患的管控
8.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支持住建行业企业强化安全生 产领域技术研发,引导和支持企业推广应用先进、高效可 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与产品,提高科技保障水平。在建筑 施工、隧道施工、城镇燃气、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行业领域大 力推广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深入开展 “机械化 换人、自动化减人、信息化少人、智能化无人”行动,推动跨 部门、跨地区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引导企业开展基于信息化的
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
设,提升预警监控能力。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建立全省安 全文明施工”红黑榜”制度,助力建筑施工生产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9.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建 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 谁 负责”,对明明有问题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 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
三、 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5月20日前)。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 重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明确细化和大力宣传排 查整治工作重点及要求。在省厅排查实施方案基础上,各级住 建主管部门、各企业可结合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专项整治 内容,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自查自改(2023年5月21 至8月31 日)。各地 要督促住建行业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落实专班专人负责专 项行动具体落实,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 患台账。各地住建、城管、房管等部门要组织专业团队对
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定点帮扶指导,组织完成安全执法
队伍专题培训
(三)精准执法(2023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各
地住建主管部门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
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 一线精准执法
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聚焦关键点,编制排查
任务清单、隐患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四
张清单,实行闭环销号管理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20 日前)。各地全面总 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
善长效工作机制
厅安委会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作 为2023年度各市州住建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综合督查、 暗查暗访的重点内容,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请各市州于 2023年5月19 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 送省厅,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12 月
15 日前报送省厅
联 系 人 : 郭 陆 , 电 话 027-67120972, 邮 箱
zazz@hbszjt.net.cn。
附件:1.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
情况调度表
2.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
治重点及要求
3.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及要求
4.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要点及要求
5.城市道路桥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点及
要求
6.自建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点及要求
附件1
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市(州)(区、市、县) 部门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分类 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 燃气 桥隧 垃圾处理 城乡自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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