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202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XX区202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加强202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我区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生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紧盯森林火灾防控,聚焦重点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生命至上、积极消灭”的方针,以宣传为先导,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以责任为抓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将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大事来抓,精准施策,扎实工作;以火源管控为重心,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守住山头、坟头,把好村口、路口,杜绝一切火源进山入林,打好森林防灭火攻坚战,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事件发生,持续保持我区清明节期间森林安全稳定。
    二、工作步骤
    结合我区实际,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准备阶段(4月3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警惕,加强领导,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全力抓好各项防范工作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1.区森防指组织召开全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对清明节期间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责任单位:区森防办完成时限:4月3日前)
    2.各镇(街道、林场)、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林场,区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民宗局、农水局、文体旅游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泉州市森林消防大队,区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完成时限:3月27日前)
    3.各镇(街道、林场)分解落实任务到具体人员,采取镇(街道)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管护人员包片等形式落实火源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管理山头、地块、设卡位置和人员安排(具体包组(包片)花名册与设卡明细于3月27日下午下班前书面报送至区森防办),做到责有人担、事有人管。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林场完成时限:3月27日前)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27日起至4月7日)
    1.多措并举,精准宣传。在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基础上,落实落细各项宣传工作,多措并举,切实提高群众意识,打通森林防灭火工作“最后一公里”,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1)区森防办提请区政府发布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
    (责任单位:区森防办完成时限:3月28日前)
    (2)区委宣传部要牵头组织区融媒体中心及时宣传报道各镇(街道)、各部门在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森林防火禁火令、倡议书、告知书等宣传内容在电视台进行滚动播放,并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大范围转发。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完成时限:清明节期间)
    (3)区分人群特点,精准靶向宣传。
    针对中小学生人群,通过区教育局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印发《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详见附件1)宣传材料,分发到全区各中小学学生手中,与家长一起学习。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完成时限:4月3日前)
    针对林区常住户、特殊人群,与林区常住户、特殊人群的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2)。针对农村中老年人及农村“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野外用火主体,开展入户(林区周边村)、入祠堂、入寺庙、入企业发放《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3)。用普通话、方言分别录制宣传语(1至2条通俗易懂、简短的森林防火口号)在主要进山口、菜市场、祠堂、寺庙等人群聚集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播放。利用村村响广播进行宣传,特别是利用早上、中午、下午等居民在家时段循环反复播放。安排巡逻车加强对山边林边、散墓和国道、省道、高铁、输油管廊、电力走廊及危化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宣传。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林场完成时限:3月28日前)
    在旅游景区、主要进山路口、人群聚集区张挂横幅,刷新宣传牌,张贴禁火令等,横幅需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后龙镇、峰尾镇、山腰街道、国有笔架山林场悬挂横幅或喷刷(刷新)宣传标语不少于10条,南埔镇、界山镇、前黄镇不少于20条;涂岭镇不少于30条;区文体旅游局根据我区A级景区实际进行悬挂横幅或喷刷(刷新)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林场,区文体旅游局完成时限:3月28日前)
    针对广大手机用户,采取把《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倡议书》(详见附件4)《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文章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在网络上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于4月4—6日分批次向全区手机用户推送手机短信30万条。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林场,区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4月4—6日)
    2.快速应急,强化备勤备战。
    (1)开展专项整治。各镇(街道、林场)要组织人员和力量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重点时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林缘及林下可燃物清除工作,重点是对历年来清明节期间森林火险高发的山头地块进行登记造册,组织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清除隔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林场完成时限:3月28日前)
    (2)落实保障措施。区森防办、各镇(街道、林场)及各林区村要分别对所辖森林消防器材库(室)存放的灭火弹、风力灭火机等器材物资进行清点检查,及时购置配备欠缺的森林消防器材和灭火物资,及时检修扑火装备,每个林区村配备5升的桶装水不少于50桶,配备一支扑火力量,每个镇配备5升的桶装水不少于100桶,配备同时扑救2场火的力量,区森防办配备同时扑救3场火的力量。在主要林区、重要部位提前寻找水源或预置水源,为下一阶段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提供物质保障(于3月27日前将力量配备花名册、水源分布或预置位置情况报送区森防办)。
    (责任单位:区森防办,各镇<街道>、林场完成时限:3月27日前)
    3.强化协同作战。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密切协调、通力合作。
    区自然资源局要统筹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防”这个重点环节,指导各镇(街道、林场)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控、宣传教育等防火工作,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加强巡山护林,一旦发生火情,及时响应,确保能够快速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区应急管理局要统筹协调,综合指导森林防灭火防控工作,细化实化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有力有序有效处置。
区公安分局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掌握起火原因,从重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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