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工作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xx市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推动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持续取得新成效。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实质,切实把握从严治党新常态
(一)要准确把握和认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这一重大论断。在中央纪委全会上,***总书记充分肯定了一年来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强调指出,“三年来,我们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取得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这一重大论断,高屋建瓴,充满自信。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说明我们多年的工作已见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三年多来,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xx市决策部署,增强政治自觉,真反腐败,真治歪风,有效净化了政治生态,增强了群众对党反腐倡廉的信心和信任。
(二)要准确把握和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一总体判断。***总书记关于形势的总体判断,清醒坚定、令人警醒。“依然严峻复杂”六个字,包含三重含义:一是“依然”,过去是这样,现今虽有向好,但完全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尚未根本实现;二是“严峻”,仍然需要未雨绸缪,做好打持久战的充分准备;三是“复杂”,问题多发,矛盾交织,简单地以一因一果、一措一策之法来应对,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我市来讲也是一样,高压之下,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四风”问题尚未根治。严管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仍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党员干部党的意识薄弱,**观念淡漠;“反腐影响经济发展”“反腐败导致为官不为”等不正确言论还在混淆视听。
(三)要准确把握和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这一庄严承诺。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党章对各级党委的法定职责作出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处分条例,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也作出了明确处分规定。各级党组织要深刻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二、尽职尽职,不断推进“两个责任”抓细落实
(一)要从严履责尽责。各级党委要具体抓、抓具体,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班子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管,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既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要直接抓、直接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更高标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要从严选人用人。我再次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把选人用人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要严肃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要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落实“一案双查”,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三)要从严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省委党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xx市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细则和我县县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细则(试行)的内容逐条细化、具体化,增强指导性和操作性。要将责任清单对口落实到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下级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传递责任。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级责任清单和分工,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推动县级直属单位、镇和县级直属单位二层机构以及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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