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戏》一文是初中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的第一课,以前教读这篇文章,总认为不过是一篇小说而已,没有什么值得可读的,今天再次教读这篇文章,不免感触良深。文章的结尾这样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一一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通读全文,漫说主人公认为"豆"非好豆,"戏"非好戏,纵是谁也都这样认为戏并非好看,豆也并非好吃。
你想,几个小伙伴看戏,对戏的内容全然不懂,只是为了吃到甜甜的糖葫芦,喝到热乎乎的豆浆,亦或是为了看"铁头老生"翻筋斗,或者是"一个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再或者是"黄布衣跳老虎",说白了,就是凑热闹。想到赢得这次看戏的机会的不易,真可谓一波三折,好不容易找到船,好不容易有小伙伴双喜打包票,费尽周折来到赵庄看戏,却看了个寂寞,怎么能说是好戏?当伙伴们都百无聊赖的时候,当伙伴们都长吁短叹的时候,于是乘着月色,在叫骂声中一齐向平桥村进发。途中偷豆煮豆情节,也似乎没有太过稀奇的,罗汉豆谁没吃过?只不过是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在散发豆麦清香的赵河的两岸,在看社戏归途中兴致尚未完全消失,在几个小伙伴们群胆簇拥,似乎带有恶作剧似的一番神操作,其它,并无独特之处,那作者为何在结尾以独立一段的语句作了总结?
这时候,我小时候的一幕浮现在眼前。
那大概是读小学四年级,(在我的印象里,也就是在四年级对周围事物有初步认知),记得村东南角是生产队里的菜园子,里面什么菜都有,但更令我难以忘记的并非这些菜蔬,而是菜园子的一角种着一片苏瓜,当时便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冲动。星期天,孩子们作业都写完了,聚在一起玩了个泰山不累土,累了,渴了,放在平时,一人汲水,数众争抢就着出水管一阵狂饮,把水撩洒在对方的脸上、身上,满街的嘻嘻哈哈,满院的叽叽喳喳,今天,伙伴们的想法却出奇的一致:到菜园子偷苏瓜。
趁中午后晌,大人们都在家休息,等着上工的铃声,看菜园子的两个老头估计也呼噜上了,大家一合计,大致进行分工:放哨的放哨,钻地摸瓜的摸瓜,另外又安排两人随时准备接应,即使被老头发现也不怕,他们最多吆喝几声,绝定不会追出来,万一追来,放哨的人就会把草庵子中的东西给他们扔出来,让他们不能左右兼顾,当我们偷了瓜往回走时,到底还是被老头发现了,果然没出所料,他们只是站着草庵门口,叫骂一阵,直到我们钻进很深的草丛,我们来到提前定好的地点,开始分赃,然后就是大块朵颐,什么卫生不卫生也来不及顾及,吃得那个香甜。吃罢,嘴上,脸上,褂子上到处都是苏瓜子,相互对视使一个鬼脸,扑通扑通都脱光光跳到了小河里打起仗来……
现在想起来依然历历在目,依然哑然失笑,这和迅哥儿跟双喜一群小伙伴乘夜偷豆又有何异?只是鲁迅先生擅于体验生活,形成感人的文字力量,而我只是把小时候林林总总的很多事情印在脑海里,没有人涉及罢了,现在想想,参加工作后,每年苏瓜上市,被小贩们洗得干干净净,买回去也再没有狼吞虎咽过,也再吃不到当年和伙伴们一块吃瓜的那种兴致了!
所以,因为有伙伴在,玩得开心,当然心情就一定舒畅,吃起东西来,也比较的香甜,也必将成为人生中美好的难忘的记忆,我想,鲁迅当年写这篇文章大抵也是这样个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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