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汇报
2024年以来,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工作要求,根据上级党委工作部署,公司制定《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管理办法》,现对照制度要求对2024年上半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公司党委深化“两个一以贯之”,截止目前,制定完善X个工作规则,梳理修订X个议事清单,构建了各治理主体决策、执行、运营、监督的标准化运行体系,在完善企业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上半年召开党委会X次,前置审议X项议题,其中涉及重大决策事项议题X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X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X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X项,最终决策X项议题,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取得新进展。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厘清权责边界。修订公司党委工作规则,更新完善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厘清党委与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和协同机制。新设集团董事长常务会、总经理常务会,恢复设立X股份董事长常务会、调整X股份总经理常务会决策权限,相应修订各议事规则及决策事项清单,实现公司决策体系高效协同,充分体现党委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以研究“能不能干”为重点,避免事无巨细、胡子眉毛一把抓;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管理办法》,对集团层面、股份公司层面”三重一大“事项分别建立清单,保障党委在公司重大决策中的决定权、把关权、监督权;实现子企业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全覆盖,稳妥推进子企业章程修订,指导子企业党组织修订完善相应的决策机制;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按照”重大事项不授权,授权事项不前置“的原则,将相关职责归位到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明确授权范围和行权方式,党委对授权范围及行权过程进行严格把关,在党委把关”能不能干“的基础上,瞄准”干不干“问题,集中精力抓大事;制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清单》,运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着重考虑”怎么干“问题,有效确保经理层在经营管理方面主责作用发挥;对于所属二级子企业,深入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全面实行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一肩挑,推动党组织班子与企业管理层交叉融入,汇聚双方合力。
二是规范决策程序,确保高质量、高效率科学决策。进一步细化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的决策衔接,探索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的决策机制,紧盯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将流程细化分解为“议题提出、调查研究、合规审查、专业评审、提案组织、会前沟通、集体决策、形成纪要、决议下达、决议落实、考核评价、整理归档、系统录入、监督检查、责任追究”15个工作节点,进一步强化流程规范和落地执行,充分运用线上OA系统以及“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系统,保证决策流程各个环节责任明晰、及时录入、省时高效。在各项流程流转过程中,公司着重关注提出议题的质量,在广泛征求听取各方意见和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安排上会,坚决杜绝不具体、不明确、不突出重点、不联系公司生产实际的议题上会决策。会议坚持民主决策,与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主观臆断、仓促决策的会议形式;公司着重关注前置审议的落实,党委重点以“三重一大”议题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是否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五个是否为标准,对标对表,确保党委在重大决策上说得上话、做得了主、拍得了板,不断纠正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确保公司治理机制行稳致远,推动公司做强、做优、做大;公司着重关注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情况,实行周内“三落实”机制,要求周内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党委书记进行签发、周内将会议全过程材料录入“三重一大”管理系统进行与纸质材料一并存档、周内将会议纪要发布至OA办公平台各项工作部署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形成督办机制。同时,在下一次会议中,将把上次会议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首要议题,从落实实效、反馈质量、完成进度等多个维度进行考核把关,确保不丢项、不落项、不敷衍了事、不不了了之,确保闭环销项。
三是明确监督机制,实现将监督成果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要求,牢牢守住风险底线,确保监督实效。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对于存在个人专断,违背程序规定,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违反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事项,纪委书记要及时提出意见,必要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做实民主生活会监督,将其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研判政治生态的重要载体,重点关注班子成员的思想和工作状态、个人事项报告、接受谈话函询等情况,对查摆问题不深入、作风不民主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对同级和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子企业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要加强与班子成员经常性沟通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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