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汤达被称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作为他的代表作,受到了无数人的拜读与追捧。毛姆认为它是真正的杰作,海明威也认为它是一生不可不读的书。这次后浪出版的《红与黑》,不仅在装帧上下了十足的功夫,还在内文中收录了300余幅的法国插画名家所做的珍贵木刻版画,重现了那个动荡的时代。该版本采用了罗新璋的译本,读起来十分典雅。
面对红与黑的解读数不胜数,有人认为“红”是拿破仑军队的红色军服,象征着法国大革命中的资产阶级革命;“黑”是指黑色道袍,象征着复辟时期;也有人认为“红”指的是鲜血,“黑”指的是丧服。而它到底代表着什么,如今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阅读一部经典时它为我们所带来的震撼。
一个出身卑微的木匠之子,仇视着上流社会的贵族,脆弱的自尊心下包裹着的是强烈的自卑。因为学过拉丁文,能把拉丁文《圣经》倒背如流,成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几经挫折,都妄想通过女人来实现阶级跨越的人的故事。
书中随处可见压抑和畸形的社会氛围,仪仗队上人们的品头论足就可说明一切。第九排的骑兵是个英俊后生,欣长身材,起初看客没认出他是谁来。不一会儿,有的人就怒不可遏,叫了起来,另一些人则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引起一股普遍的激愤情绪。人群开始骚乱,尤其是自由党人士,鼓噪得尤其凶!一位银行家太太说“从粪土堆里选钻出来的这小无赖,你们这些大人先生真该好好教训他一顿才是!”。“这家伙很阴险,看他还挂了一把马刀,”旁边的男人接口说“他会翻脸不认人,划破他们脸的。”而这时的于连却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快活的人。国王和公主的到来使教堂显得更加隆重,这背后也反应出了当时宗教的狂热。
当于连在牢房中生出悔意的时候,他又再想:“为什么要悔恨?人家肆意侮辱我,我行刺杀人,罪不容诛,如此而已。我跟世人把账了了,死得干净。我没留下来未了之事,对谁也不亏欠?我这死,唯一不光彩的,是死在刑具之下罢了。不错,光凭这一条,在维璃叶小市民的眼里,就会觉得我贻羞人间。但是,超然一点,还有什么比这看法更可鄙的呢?我倒有办法可以让他们看得起我:赴刑场的路上,向围观的人群扔去大把大把的金币。这样,他们想起来我来,就会与金子连在一起,可谓辉煌极矣!”从这一小段中,不仅表达出来底层人的特点,也揭露了人性,可谓神也。向围观的人撒金币,这样人们不仅不会羞耻他,还会把他与金子联系一起。
作者通过于连与不同贵族女性的感情不断揭露上层社会的政治、宗教阴暗面,最后于连的慷慨赴死其实也是对命运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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