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年初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局党委面对新时期、新任务,始终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时刻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以党建引领全局工作,以作风整顿为重要抓手,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工作,工作质量和效能得到明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作情况
一是政治建设显著加强。局党委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局内各项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等活动,旨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筑牢忠诚于党的思想根基。截至目前,累计有800人次的党员干部参与相关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性。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压实。局党委严格遵循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制定并派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主动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全年开展了4次常态化督导检查,覆盖全部二级单位和60%的基层部门,从严督导、严格管理,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到边到底。
三是正风肃纪工作深入推进。通过组织开展“严纪律、明规矩、优生态”集中治理活动,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提醒和监督检查。局党委累计采用集中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检查18次,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各项廉政要求见行见效。
四是执纪问责持续从严。聚焦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部门,紧盯高风险岗位,局党委有效运用了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地开展提醒约谈,已经完成125次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谈话,让严纪律、明规矩成为常态。同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违纪案件8起,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5人,有力筑牢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线。
二、存在问题
一是压力传导未能充分到位。近年来,局党委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然而,在实际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上热下冷”的情况,责任压实和压力传导存在“温差”现象。特别是基层一线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不足,未能真正体会到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二是措施落实存在欠缺。局内一些单位和个人主动性欠佳,工作推进多依赖上级党组织的布置和推动,存在催一下、动一下的现象。他们将“不出错”的消极态度视为履职标准,缺乏积极进取的精神。有些同志“功利性”过重,过分追求业务绩效,极少投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有一些流于形式主义,言行不一,常常在口头上强调,实际工作中却置若罔闻,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致使政令执行中出现“中梗阻”和“跑偏漏”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措施的落实力度和有效监督。
三是责任追究不严肃彻底。在责任追究方面,一些部门和个人存在态度不重视、处理不严肃的问题。表现为有的同志出于“老好人”思想,不愿追究责任,睁一眼闭一眼,敷衍了事;有的因为“底气不足”,担心引发更大麻烦,因此不敢追究;还有的因“迫不得已”,仅在收到上级督办或领导批示后,才进行相关追责,导致责任追究的时效性和严肃性不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新局面。一是坚定政治信仰,确保对党绝对忠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最根本的生命线。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坚定信念,做到一心一意、一以贯之,始终如一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动摇、不改变、不退缩。为此,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在提高基层干部的认知和行动统一上,要加大培训力度,组织每季度至少两次专题学习班,确保下达的各项指示和任务得到贯彻执行,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二是严抓队伍建设,确保纪律作风一流。全面从严治党是永恒的课题,是一场不能休止的考试。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此,要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尤其要在重点岗位上加强巡视巡察。每年要展开至少50次的纪律作风检查,进一步纠正干部队伍中的“散、懒、拖”现象,确保纪律规矩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通过集中整改行动,每季度报告整改成效,确保整改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三是党建为核心,推动队伍高质量发展。党建带动队伍建设,是确保组织和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的重要抓手。我们要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着力提高政治工作水平。在此过程中,要特别关注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实施“第一议题”学习机制,每月开展至少一次全体党员的专题学习,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具政治性和原则性。同时,要通过建立每年不少于200个基层调研点的方式,深度调查了解基层党建情况,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经常性和严肃性,进而带动政治生态的净化和各项工作的高效推进。
(二)把握责任落实关键,夯实主体责任基础。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树立“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亲力亲为抓“责任田”,切实担起首要责任,做到第一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通过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讨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每年至少开展30次专题学习会议,确保思想上始终保持警觉。二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监管责任。从党委班子和牵头部门抓起,建立日常监督清单管理模式,形成一级带动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车头”,打造全链条闭环式监督合力。政治处要积极协助党委,开展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每季度开展不少于4次的督查活动,确保监督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考核问责。健全完善考核问责制度,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由“虚功”变为“实效”。对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发现单位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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