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X市司法局进行了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成果的专项巡察。2024年1月26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X市司法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47个问题,现已整改42个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责任扛得不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思想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班,对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明确有主管领导牵头,科室股长为责任人,扎实开展整改提升。二是对上级下发的文件,交办的工作任务等,及时接收、分类登记,做好呈签转办、交办、督办工作,确保上传下达及时通畅,贯彻落实不走样。三是根据要求,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顽瘴痼疾整治情况,列入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工作报告。四是2023年12月,局党组听取了从严管党治警的工作情况汇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政治轮训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2024年司法局政治轮训计划并建立政治轮训学员学籍档案。二是2023年12月7日和12月14日组织全局干警参加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次,通过考试检验全体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成效,倒逼学习的主动性。三是2024年4月3日组织干警到垭口革命烈士纪念碑开展清明祭扫活动,随后到见义勇为主题公园参观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从严治警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0日对全体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排查,对问题涉及人员李东辉、梁忠同志经商办企业情况均建立了整改台账,按要求进行整改。二是对干警家属经商办企业进行报备。三是对照“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工作要求认真排查,3月份开展自查并及时上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
    (4)纪律执行弄虚作假。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纪律各项规定,提升纪律作风,严格纪律执行要求。2023年11月6日,田红超将巡察内容故意泄露给公安局,造成不良影响。经司法局领导班子研究,给予田红超同志警告处分,并在全体会上予以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X市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梳理重大事项报告清单。二是对于涉及局领导班子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于2023年底严格按照要求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进行报告、报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6)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上级制定下发的有关文件、政策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二是切实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将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建设等相关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根据需要向分管领导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工作推动存在“等靠要”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为深入学习贯彻A法治思想,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我市切实提高对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程度,积极创建法治政府示范项目,截止目前,X市《全面优化公共服务》项目已经顺利创建成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此示范项目也是X市唯一一个省级法治政府示范项目。二是积极推动五星司法所、枫桥司法所示范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共有9个司法所被命名为五星司法所,2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枫桥司法所。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组织部门协调,尽快配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二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有关公证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X实际,加快推进公证处的改革进度。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12月底前整改完毕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9)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压的不实。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意识形态专项工作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4年1月15日向市委宣传部提交了《2023年度X市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舞司党〔2024〕1号)。三是2024年2月召开了2024年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四是每季度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工作排查制度并提交查改报告。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网络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在法治X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发布多篇普法文章,提升普法宣传覆盖面。二是加大法治X微信公众号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公众知晓率,2024年1月至4月累计发稿72篇,公众号关注人数已达4473人次,受众群体数量得到大幅提升。三是成立X市司法局融媒体中心,不断加强普法宣传的硬件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职工政治思想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党员学习计划,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按照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水平。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2024年2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观看司法工作题材电影《第二十条》,把新年第一堂思想政治教育课设在了电影院,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行政工作理念;2024年4月3日,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烈士纪念碑广场开展“清明祭英烈忠诚铸党魂”祭扫活动,让全体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生动的红色文化教育洗礼。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12)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扩大服务企业人员队伍,积极动员辖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专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二是2023年12月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全市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建立“对口帮扶、资源共享、统筹高效、全面覆盖”的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机制,更好服务全市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大局。三是2024年3月20日,对全市法律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主动服务企业意识,做到主动服务、精准服务、高效服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3)推动司法便捷高效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经省厅、各市县司法局和技术支持公司的共同努力,目前全省的市县调解中心和乡镇(街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册已建立,实现了人民调解业务在“河南法网”在线查询、在线申请。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在积极筹备中。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6月底前整改完毕
    (二)“履职尽责不够,完善普惠司法体系有差距”方面
    1.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4)依法治市工作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程序向市委常委会递交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专题述法会议的请示,并于3月7日上午顺利召开了中共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度专题述法大会,市委书记朱志骞主持会议并讲话,对下一步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制定了详细的《法治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并于2023年底对全市各单位进行了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三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X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府院联动统筹协调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整改方案,每月摸底排查我市行政案件在审情况,第一季度我市行政案件8件,1件未审结,7件已审结,行政机关无败诉案件。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府院联席会议,2023年第四季度组织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1次,2024年第一季度组织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1次。法院与寺坡街道共同发力,促进“问题楼盘”争议实质化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责任,聚焦重大案件,协调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进行专案研判,4月份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协调组织法院与相关行政单位进行专案研判会议1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6)工作跟踪问效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规范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加强与政府办、文件起草单位的沟通协调,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适时下发工作提醒函、督办函,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备案工作。1月份X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后,我单位适时下发了工作提醒函和督办函,目前应急管理局已提供全部备案材料,并向X市人民政府备案;二是已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纳入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在法治建设考核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不及时的扣除相应分值。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普法宣传教育质效不高”的问题。
    (17)法治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自年初起,结合春节、3月份气象法规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活动。二是邀请我市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副校长、公职律师等能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在宣传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增强宣传实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不牢靠。
    整改情况:一是现对已出现破损、老旧的垭口桃花源法治广场、寺坡奋飞法治广场、朱兰建中法治广场、庙街九龙山法治文化广场宣传设施、宣传标语进行更换。二是充分利用好尹集镇姬庄村等民主法治示范村阵地作用,打造休闲、娱乐、学习一体的法治文化平台,村民在休憩游玩同时接受通俗易懂法治文化教育熏陶,法治文化阵地成为基层群众学法新课堂。
    完成情况:已完成
    (19)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局工作要求和我市“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对特定人群(返乡务工人员、大学生、全市中小学生、村里留守老人)开展多样化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利用春节前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防诈骗、劳动权益保护等一系列普法活动。三是今年以来,多次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不断增强学校师生法治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法律援助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20)法律援助硬件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经局领导多方积极协调,在X市金融大厦二楼建立了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目前正在设计装修中并完善各项办公设施。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6月底前整改完毕
    4.关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
    (21)对矫正人员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各司法所通过一些撤缓收监的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采用集中学习、警示教育、个别谈话和实地走访等不同形式,对全市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监管规定教育和警示教育,牢记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严重后果,给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从而做到遵纪守法、遵守监管规定。二是开展督导检查。矫正办采取不打招呼直接入所的方式,对全市司法所开展随机的督导检查,每到一个司法所,采取查看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电话抽查矫正对象、实地走访矫正对象、让矫正对象即时生物验证、提交位置信息等方式方法,全方位、无死角的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矫正对象进行严厉惩处,对于违反监管规定的矫正对象严格按照《矫正法》的管理规定,给予训诫、警告,直至收监的惩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2)调查评估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调查评估时,实地到村(居)、亲属、邻里家中开展调查评估,询问亲属、邻里和居住地村(居)委干部的意见。调查了解其家庭成员对犯罪危害性的认识,配合社区矫正的态度,以及邻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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