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办在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大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会议对“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等提出新的具体要求,为写好新征程上的改革实践续篇和时代新篇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把服务改革大局、回应群众期盼贯穿工作始终,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制度优势、彰显人大担当。
一、推动立法与改革同步伐
“破立并兴”,改革与法治统一。**市人大常委会深刻认识法治是“立”,改革是“破”,两者是“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省人大上下联动十项重点工作,对既有工作制度机制进行了系统梳理,完善原有相关制度,推动工作标准进一步提升。开展了基层立法联系点遴选考察工作,择优确定20家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补充新鲜力量、优化空间布局、丰富结构类型,进一步激发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活力。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和效率的规定》,优化审议程序和机制,提升审议工作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站联系点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打造一批示范家站点;成立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专门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积极推动全市开发区人大工作有序开展。
“以立促破”,立法保障改革。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工作提出的“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等重要议题,对**“一府一委两院”贯彻落实工作开展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主动适应、回应全市改革需要,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任务强化立法供给,确保各项改革于法有据。针对经济建设、城市发展中亟需破解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谋划立法项目,开展《**市文明促进条例》《**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立法,保障相关改革举措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行。
“破立相承”,改革推动立法。改革聚焦的是体制机制的创新,只有将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才能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将改革作为立法的动力来源,将立法作为改革深化的制度载体,以今年**市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同时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为契机,今年将制定《**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推动示范成果制度化、法律化。
二、推动监督与改革同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切实贯彻、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立足人大视角、强化法治思维,以思维理念之变促监督方式出新,为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贡献“人大之为”。
创新监督机制。紧扣省委省政府八个“行动方案”、市委中心工作和**实际,持续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国率先创设“企业家日”,并连续8年开展“企业家日”系列活动,今年重点就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开展市级政府部门工作评议,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以此为载体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建立23家人大代表经济运行观察点,出台《关于市属园区预算审查监督的指导意见》,不断提升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及长江大保护,持续跟踪监督**滨江生态绿廊建设,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形式有机结合,让法律制度的“牙齿”充分咬合,持续助力美丽**建设。
聚焦重点任务。围绕市委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要求,把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市县联动开展监督。围绕市委“重大产业项目突破年”部署要求,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对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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