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省税务系统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2024年全省税务系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这是一次凝聚共识、共谋发展、携手并进的重要会议。首先,我代表省税务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税务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广大民营企业家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同时,也向全省税务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为经济增长、就业扩大、技术创新和社会繁荣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我们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下面,我讲几点要求。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坚定税务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心与决心
**始终坚持以“晋江经验”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以来,民营经济进一步巩固了“九九八”格局——涉税经营主体占比超九成、实现销售收入占比超九成、贡献税收占比近八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民营经济有力激发创新活力
一是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税收申报数据显示,2018—2023年,**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速31.9%,民营制造业研发强度年均增速6.3%,反映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研发强度不断提高。同期,民营企业享受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免金额年均增速达18.0%。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为民营企业研发减负松绑。基于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运用DEA模型进行测算,民营企业技术进步指数年均增长2.8%,亦呈现逐年向好态势。
二是新兴产业发展迅速。2018—2023年,**民营数字经济增值税发票开票金额年均增长21.7%,其中,高技术产业开票金额年均增长27.9%,战略性新兴产业开票金额年均增长18.2%,均呈较快发展态势。至2023年,**省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万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49家、制造业单项冠军45家。
三是积极推进品牌建设。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18—2023年,**民营企业购进商标、商誉等金额年均增长11.0%。该数据彰显了**民营企业对品牌建设的重视。2023年,**省有19家企业上榜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上榜数量居全国第6位。品牌建设为市场拓展创造了优势,比如,安踏集团提出“单聚焦、多品牌、国际化”战略,持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余件注册商标,收购的斐乐品牌更是贡献了超过40%的集团销售额。
(二)民营经济有效推动协调发展
一是区域均衡发展。**民营企业发端于县域、扎根在县域,成为带动县域发展的重要力量。2018—2023年,**全省县域民营企业开票金额年均增长17.9%,比县域整体开票金额增速高0.7个百分点,成为带动县域增长的主要动力。其中,涌现出超50家上市企业的晋江位居2023年全国县域国内生产总值(GDP)第4名,并辐射带动了周边的南安(第15名)、惠安(第16名)等地。基于增值税发票数据和宏观统计数据构建耦合协调模型测算县域与中心城区耦合协调度,结果显示2023年**县域与中心城区耦合程度较高,协调系数为0.7(满值为1),呈现中级协调状态。
二是产业协同发展。**民营企业在促进“产业-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循环生态中贡献了重要力量。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产业基础扎实。**民营企业在90个行业大类中均有布局,并且其中的62个行业开票金额年均增速超全省同行业水平,引领全省同行业发展。(2)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发票上下游传导关系,可以构建开票链式传导模型定量测算不同节点企业间的相互带动关系。测算显示,2023年**全省中小微企业开票总额中有24.3%系大型企业带动产生的,大型企业带动作用突显。(3)产业集群壮大。当前,**已形成纺织、石化、电子、机械四大支柱产业,2018—2023年开票总额年均增长17.7%。**拥有21个千亿产业集群,其中以宁德时代为代表的动力电池集群被列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
(三)民营经济持续促进绿色发展
一是环保投入更加有力。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18—2023年,**民营企业购进节能环保设备和环境治理服务年均增长6.7%,享受推动绿色发展减免税费金额年均增长29.9%。上述数据反映了**民营企业在环保领域的投入持续不断扩大,**民营经济发展的绿色底色愈加浓厚。
二是能源利用更加高效环保。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18—2023年,**民营企业实现每百元销售收入需要购进能源金额年均下降9.8%。这表明民营企业整体经营更加节能高效。同时,**作为清洁能源供应大省,为民营经济绿色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清洁能源。2023年,全省清洁能源占购电总额的比重为49.2%,较2018年提升了7.6个百分点,其中核电优势突出。2023年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和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两项非税收入合计规模居全国第2位。根据增值税发票数据,并运用发票能源碳排放传导模型进行测算,结果显示**民营制造业拉低全省电力碳排放增速约4.5个百分点,推动产业链向绿色化转型发展。
(四)民营经济加快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
一是推动国内大循环。2018—2023年,**民营企业省际购销金额年均增长23.4%,快于购销总额增速1.7个百分点,占购销总额的比重为47.3%,较2018年提升了2.5个百分点。这表明国内大市场对**民营企业的重要性逐年提升。发挥增值税发票数据矢量性优势,可以进一步测量**民营企业在国内价值链参与程度。发票价值链模型测算显示,2023年**民营企业国内价值链参与度为26.0%,同比提升4个百分点。该数据表明**民营企业更加紧密地融入了国内大循环。
二是拓展海外大市场。**省是外向型经济大省和侨务大省,其民营企业在稳住出口基本盘的同时,成为开拓海外市场的主力军。海关回流税务部门的出口报关单数据显示,2018—2023年,**民营企业出口报关单金额年均增长13.3%,高于全省(8.7%)4.6个百分点,占全省总额的67.5%,较2018年提升10.2个百分点。其中,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报关单金额年均增长14.2%,占出口总额的35.5%,提升了1.1个百分点。
(五)民营经济为共享发展提供新载体
一是初次分配实现“以企增收”。民营企业为社会创造了大量财富,并带动了居民财富的增加。参考GDP核算收入法,利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数据对民营制造业产出及收入分配情况进行核算,2018—2023年,**民营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年均增长1.4%。经过初次分配后,创造的增加值中居民占比为43.7%,较2018年提升8.7个百分点;企业占比为48.1%,下降1.2个百分点;受组合式税费政策的影响,政府占比为8.2%,下降7.6个百分点。整体呈现居民收入分配增加、政府及企业分配占比下降的趋势。这表明民营经济创造的财富更多流向了居民,促进了居民财富的增长。
二是再分配实现“藏富于民”。民营企业在再分配过程中居民部分的占比亦有所提升。2023年,民营企业创造的增加值通过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再次转移,再分配后,居民占比为36.4%,较2018年提升5.5个百分点;企业占比为41.3%,下降0.2个百分点;政府占比为22.3%,下降5.3个百分点。
三是第三次分配实现“慈善惠民”。在创业拼搏中,不少民营企业将自身发展深度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通过捐赠回馈桑梓,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涌现出如安踏百亿慈善资金、福耀科技大学等生动实践。2023年,在**全省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的捐赠总额中,民营企业捐赠占比达到71.6%,成为社会捐赠的最主要力量。
二、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税务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感
税收大数据不仅是研判经济运行的“晴雨表”,也是研判民营企业发展模式、经营现状、人才活力、创新潜能等“健康度指标”的重要依据。数据显示,受宏观经济、新技术、新理念等因素影响,**民营经济在新形势下面临诸多新挑战。
(一)“敢闯敢试”的市场化运营模式面临新形势
1.国内市场上,民营经济增长及效率提升面临双重压力。一方面,受限于赛道容量及竞争格局,传统优势产业增长乏力。利用赫芬达尔指数(HHI),**省税务局选取各行业前50名企业的营业收入来测算该行业的产业集中度,集中度低则表明该行业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测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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