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的对策思考
消防救援队伍改制转隶已五年有余,目前正处于从平稳过渡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继续开拓创新、行稳致远的重要阶段。结合五年来的工作经历,深感向事前预防转型将对推动消防安全治理现代化形成深远影响。现就如何构建事前预防型消防安全治理模式,提升当前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进行分析、探讨与工作实践。
一、消防救援工作升级转型条件
当前,消防救援事业转型升级的各项条件均已成熟,具体内容如下:
(一)消防安全是民生基本需求。安全是发展的保障和前提。消防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基本保证。同时,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是民之所盼,而“向事前预防转型”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方法。
(二)消防安全治理模式需要侧重事前预防。目前,消防安全治理的短板主要表现为:消防安全治理与公共安全治理无法同步。消防安全治理的方针是“预防为主”,这与“向事前预防转型”理念相通,即要把安全风险扼杀在萌芽中。然而,大多时候,消防队伍只有在灾害事故发生后,才能发现最突出的消防安全隐患点,进而倒逼队伍展开行动,致使消防安全治理很被动。这暴露出现行治理模式仍偏重事后处置,且带有“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局限性、消极性,缺少系统治理思维。
(三)提升队伍社会形象的需要。社会公众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期望值和评价标准在不断提升,消防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直接关系到消防救援队伍的整体形象。如果消防救援队伍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的“内动力”不足,将会大大影响其在社会公众心中的形象。转型是提升消防队伍社会形象的需要。
二、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消防工作在监督执法、监管覆盖、查改隐患、基层治理、媒体宣传方面的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具体问题如下:
(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执法调查“查隐患”和“查责任”仍不衔接。当前,部分单位的监督工作仍停留在查硬件、查设施、查隐患的浅表层面。同时,虽然消防与住建、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的涉消执法行动力度在逐步加大,但是仍面临一些挑战,如各部门职责划分不够明确、行政行为间的逻辑关系有待进一步理清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消防部门在联合执法中的负担。此外,定期调度、线索移交、执法问责等机制在实际操作中有时显得不够主动、形式化,甚至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况,从而导致联合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难以发挥作用。一是系统基础信息不健全。一方面,社会单位因停业、搬迁等因素无法开展检查,致使系统内出现“僵尸”信息及不准确的信息;另一方面,执法监察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没有信息共享,审批服务还不能做到“一站式”。二是抽查细则不明确。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内容等不明确,有时出现几个月内重复、频繁地抽查一些单位,产生了执法扰民的不利影响。三是执行落实有偏差。“双随机”最终的落脚点是检查结果的公示以及如何运用检查结果督促社会单位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水平。而目前,“结果公开”也因为部门之间信息互不畅通,未达到警示和惩戒的效果。
(三)基层执法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基层大队执法监察干部存在从业时间短、缺乏系统培训、上岗后没有好的师父带、能力不足、执法监察过程中发现不了隐患、不会科学地指导社会单位整改隐患等问题。虽然部分执法监察人员具有较高学历,但是并未接受足够的防火专业知识的培训,致使其对工作现状的了解浮于表面,并在执法监察过程中难以发现更深层次问题。
(四)媒体宣传“渗透力”和“穿透力”较低。居民社区和“九小场所”中,“小火亡人”火灾时有发生。这暴露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未能全面调动和整合起各级、各类宣传资源要素,并且对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等不同场所、不同防范特点靶向定位匹配度较低,宣传内容不接地气、缺乏温度、难入人心,未能有效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和日常防火意识。
三、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对策
(一)更加因地制宜、法治先行地加强城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明晰责任体系。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目前已基本定型,重点应放在压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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