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促进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规范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打造和谐宜居环境,按照县委的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抽调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调研组,于*月份对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月*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沈少武率领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视察组成员及人大代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现将这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现状
    据调查,全县城区共有住宅小区*个,住宅面积约*万平方米,已登记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家,从业人员*余人。当前物业管理模式主要是政府主导、专业物业企业管理、开发企业代管三种类型.其中*等*个保障房和移民安置小区由政府主导实施物业管理;**个商品房小区由物业企业负责物业管理;**?个小区由开发企业代管,其它*个小区和单体建筑均无物业管理。总体来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从无到有,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不断扩大,物业管理效应初步显现,尤其是政府主导管理的保障房和移民安置房物业管理较为规范,群众比较满意,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也在进行积极尝试,取得一定成效,为宜居*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物业管理工作起步较晚,整体上看,基础条件差,管理水平低,利益诉求多,问题十分突出,矛盾错综复杂,现状令人堪忧,物业管理工作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极大反差,群众意见较大,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和管理最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从行政管理层面看,存在四个突出问题
    一是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一些领导、干部认为物业管理工作是主管部门的事、是开发商的事、是小区自己的事,政府没有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加之主管部门力量有限,小区物业管理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多年来,县、镇政府均没有专门研究和出台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对物业管理工作缺乏有力有效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制度保障,主管部门也存在对物业管理工作研究不深、工作力度不大、方法单一等问题。
    二是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从视察调研情况看,政府、社区、物管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以及业主代表,普遍对物业管理法规不知或知之甚少,各级宣传普及物业管理法规不积极、不主动,普法宣传也没有涉及物业管理的内容。
    三是物业监管职能职责不清,目前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主要依靠房管局进行行业直管,物业管理行政管理体制缺乏县、镇、社区、小区条块结合、层层负责的行业监管网络,缺乏物业管理矛盾协调机制和应急防御机制。部门之间没形成监管合力,物价部门没有制定我县物业收费标准,收费管理混乱,住建部门对小区建设规划不尽合理,在工程验收时对小区物业管理配套设施验收把关不严,没有按规定进行验收,为以后的物业管理埋下隐患。三创办、房管局、社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协作不够紧密。
    四是镇、社区组织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省物管条例规定,镇政府及社区在物业管理中应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间的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但目前镇及社区都以人手少、工作忙等为由不愿承担物业管理相关职能。
    (二)从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层面看,存在四个突出问题
    一是一些开发商从自身利益出发,随意变更设计,建设了一些达不到规划标准的住宅小区,如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活动用房不到位,公建配套设施产权不明晰,房屋及小区水、电、排污系统建设质量不高,绿化档次低,维修资金不及时足额到位等等,造成后续管理纠纷多、难度大、成本高。
    二是住宅小区基础设施不配套,成为物业服务品质无法提升的硬伤。一个突出问题是停车难,目前随着私家车的迅速增多,许多住宅小区中,包括新建商品房小区的停车位严重不足,停车问题已成为破坏小区环境、困扰物业管理的一大难题,这在老旧小区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极力避免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有关前期物业管理必须具备和提供的服务落实不了。因小区水电气统一管理设施不全,即使大多数业主同意管控水电气破解收费难问题,也不能有效执行。
三是物业管理模式落后,经营活动不规范。部分建设单位、开发商把自建小区的物业服务变成了经营行为,这种自建自营,建管不分的落后模式还普遍存在。全县*多个小区中,只有不到*个是聘请物业企业管理,加之我县住宅小区大多规模较小,服务项目少,服务费标准低,收缴率低,造成企业管理成本高,形成亏损,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良性循环机制无法建立。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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