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
2023年12月,党中央正式颁布了经过修订的《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此次修订的《条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旨在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的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提升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纪律在全党得到严格执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一、修订《条例》对于我党具有重大意义
***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本次《条例》修订,及时将我们党近年来在强化正风肃纪方面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转化为纪律规范,释放出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在目标、团结和步调上高度一致。
一是促进全党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于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地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地做到“两个维护”,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共同迈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
二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党的十九大以来,***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要长期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党性党风**一起抓,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条例》将***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转化为具体的纪律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上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必然要求。新时代十年,党中央以铁的手腕推进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然而,也应清醒看到,管党治党仍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时有发生。《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促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警醒意识、知止意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四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中央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聚焦“关键少数”抓纪律,健全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治理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纪律建设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深入领会《条例》修订的核心精神
《条例》作为党内基础性法规,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修订工作,严格遵循党章总纲领,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系统思维,确保科学立法,不断强化制度的严密性和有效性。全体党员应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髓,准确把握其内在要求和实践指引。
(一)严守政治纪律与规矩。***总书记一再强调,政治纪律至关重要,是最根本、最核心的纪律,必须将其作为首要任务来把握。《条例》以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及其集中统一领导为核心,深化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立场、言论、行为等方面所应遵循的纪律和规则。首先,我们要坚定地认识到党的纪律建设具备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色,故在总则中补充了“坚持自我革命”,以及“为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要点,并在具体章节中贯穿体现这一原则。其次,我们完善了确保党中央政令通畅的纪律条款,在政治纪律部分新增了对于忽视党和国家整体利益、搞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并将仅表态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为从违反工作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第三,为响应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安排,我们在总则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并在分则的政治纪律部分增加了对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脱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耗资巨大而无益于民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第四,我们加强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损害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规定,新增了对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理条款。最后,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增补了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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