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今天召开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主要目的是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部署,组织动员司法行政系统和各乡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已达725个,人民调解员有2738人,打造了专职、兼职、行业、特色等多支调解队伍。特别是去年以来,探索推行了“一三五”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充分发挥民调优势,延伸民调触角,做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都有人民调解员参与,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大大减少了矛盾问题上行。全年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800余件,攻克信访积案73件。经验做法得到省司法厅、市司法局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被评为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工作法。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司法行政机关、各乡镇高度重视、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结果。希望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锐意进取,持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为深化平安*建设作出新贡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的乡镇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还不够、抓得还不紧,对调解员培训少,有的还安排调解员开展其他工作,支持和保障工作做得不到位;有的单位调解人员少,人民调解力量不足、效果不好;有的村(社区)调解员责任心不强,有矛盾就往乡镇、往县里推,投入精力、付出努力不够;还有,有的调解员不注重学习,法律素养、业务水平不高,距离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要求还有差距,这些都要引起重视、加以改进。
今年省市大力开展高质量调解专项提升行动。我们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刚才,*同志进行了专题授课,*同志作了工作安排。各乡镇、各调解组织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扎实成效,坚决以高质量调解服务维护高水平安全。下面,就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很多矛盾纠纷具有“社会性、区域性、突发性”的特点,纠纷双方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往往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只要能够及时调解,矛盾很容易化解。但如果得不到及时调解,就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纠纷升级,小纠纷演变成刑事案件,造成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
靠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来解决矛盾纠纷,需要履行法律程序,往往时间长、成本高,有的还难以执行,容易使双方当事人隔阂加深,引发新的矛盾。所以,诉讼并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而人民调解是非诉讼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积极作用。人民调解的力量来自基层,与当地的群众有着血肉联系,调解员能够充分发挥亲情、友情、乡情的优势,利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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